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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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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1: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诗的江山【一】


公元7世纪的世界正处在一个剧变的时代。当时的欧洲还在蛮族入侵的噩梦中沉睡,处于中世纪的黑暗中;拜占庭发生福卡斯政变,两年以后,发动了与伊朗的战争;穆罕默德在7世纪初从麦加徙往麦地那,这次迁徙被称为“徙志”;与此同时,曾经盛极一时的波斯帝国日益衰落,终于在7世纪初被阿拉伯帝国消灭。在中国,公元618年,15岁的隋恭帝杨侑,在即位只有半年之后,被李渊废为希国公,之后不明不白地死去,隋朝灭亡。
历史有时候总是惊人地相似。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扫平六国,履至尊而制六合,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王朝――秦朝,他自称始皇帝,并且规定其即位者依次为二世、三世以至无穷,但是,秦朝仅仅存在了短短的15年时间,就被刘邦推翻,这个伟大而短命的朝代只是充当了更伟大的朝代――汉朝的开路人。公元581年,隋文帝杨坚派大将韩擒虎,几乎没费什么大力气就消灭了最后一个割据政权陈,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建立了隋朝,可是,秦朝的历史再次重演,隋朝只存在了37年时间,就被唐朝所代替。
唐朝存在了290年,在那之后至今的漫长时间里面,唐朝这个词就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图腾,象征着那个中国人最奔放最诗意最潇洒最自信的时代。一千多年后,一支摇滚乐队还以“唐朝”命名,在他们的主打歌《梦回唐朝》中,他们唱道:
菊花古剑和酒
被咖啡泡入喧嚣的沉默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月亮
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吹不散长恨花!
染不透香愁雪!
映不出山和月!
圆不了古梦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
今宵梦醒无酒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
梦里回到唐朝!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男耕女织丝路繁忙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纸香墨飞辞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
――唐朝乐队《梦回唐朝》
菊花,剑,酒,成为唐朝最重要的三个关键词,花,是月下独酌时相伴的妩媚,剑,是纵横天地间胸中的豪气,酒,是遗世独立随风飘起的散发。这三个词象一个三角形的箭头,指向通往艺术与美、个性与自由的最高境界。当唐朝随着时间的流逝离我们越来越远的的同时,我们却越来越清晰地看到那个时代的浪漫与潇洒,自信与豪放,甚至清晰地听到只能属于那个时代的那些人的笑声与哭声,看到他们的命运的沉浮人生的际遇,完全归功于一个具有魔力的词,这个词在那个时代逝去之后,仍然散发着不可阻挡的无穷的魅力,这个词,就是唐诗。
最伟大的一页由一个酒徒掀开

在中国诗歌史上,要找到一个不喝酒的诗人,估计比要找一个不吃奶的婴儿还难。或者说,酒就是诗人的乳汁,只不过,这乳汁维持的不是诗人生理意义上的生命,而是维持了他们艺术层面上的激情,或者说,梦想。于是,诗歌的长河一边滚滚奔流,一边也散发出浓浓的酒 香。
学者们谈唐诗,大多从初唐四杰说起,而元代人辛文房所著的《唐才子传》,却把王绩作为唐朝的第一位诗人,后来很多学者也认同这个说法,于是唐诗选本经常也就从王绩开始了。
酒徒

王绩,字无功,绛州龙门人,是隋朝著名的文士王通的弟弟。从小就有才名。十五岁的时候,他谒见隋朝重臣杨素,应对流利,一座皆惊,称他为“神仙童子”。隋朝大业末年,他被授予秘书省正字官职,但是却不想当官,推托自己有病,辞官归家,朝廷又让他当六合县县丞,但是他还是不理政事,整天喝酒。隋末大乱,王绩感叹:“网罗在天,吾将安之!”(弥天大网从天而降,我能够躲到哪里去呢)司马迁说:“人穷则返本。”王绩看来是深谙此道的,于是他干脆借口自己得了中风,连夜驾一条小船,返本――回到故乡去了。
王绩最大的爱好就是饮酒。唐朝建立之后,唐高祖李渊征他入朝,在门下省任待诏,他的弟弟王静问他:“待诏这工作还干得愉快吗?”王绩回答:“待诏这官俸禄太少,又没有升迁的机会,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只是每天官府供应三升酒,还算不错。”门下省的最高长官,江国公陈叔达听说之后,说:“三升酒怎么够王先生喝的呢?从今天起,每天供应他一斗!”从此,王绩就得了一个雅号,叫“斗酒学士”。
王绩嗜酒如命,他听说主管音乐的太乐署史焦革善于酿酒,于是主动请求当太乐丞,目的就是为了能经常从焦革和他妻子那里要酒喝。这让人想起晋朝的阮籍,当他听说步兵校尉府厨房里有数百坛美酒的时候,主动请求降职担任步兵校尉,目的就是为了弄酒喝,当校尉府里面的酒都被他喝光之后,阮籍就主动辞职了。而王绩离开太乐署,则是因为焦革和妻子相继去世,他长叹:“这是老天存心不让我喝足美酒啊!”于是弃官还乡。
王绩不仅在行动上履行作为一个酒徒的义务,在理论上也为酒文化增光添彩,他著《酒经》《酒谱》二书,总结了前人酿酒的经验,李淳风看了之后对他说:“你简直就是为酒作传的太史啊!”辞官回乡之后,他在自己的家乡东皋为酒圣杜康建造祠堂,把曾经供应他好酒的焦革也顺便摆在祠堂里供奉。
王绩被称为“斗酒学士”,但是他自己显然不认为自己的酒量只是区区一斗,他自号“五斗先生”,这个号除了用以标明自己的酒量之外,也是向他最崇敬的东晋隐士陶渊明致敬,因为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陶渊明著有《五柳先生传》。于是王绩也写了一篇《五斗先生传》。众所周知,陶渊明也酷爱杯中之物,王绩诗里曾说:
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百年何足度,乘舆且长歌。
不过,王绩把陶渊明作为自己的偶像,不仅是因为他也爱喝酒,还因为王绩仕途上的失意使他也和陶渊明一样,走上了隐居的道路。
王绩的字“无功”是他自己起的,他自己为自己撰写的墓志铭说:
王绩者,有父母,无朋友,自为之字曰无功焉。
这个字来源于《庄子•逍遥游》中“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可见道家思想对其影响之深,但是王绩的思想也不独守一派,儒家、佛家思想也对其有影响,这也体现了唐代之后文人的最大特点:三教杂糅。
王绩多才多艺,除了对酿酒深有研究之外,还擅长弹琴,妙于占卜算卦,独步当时,但是他最大的成就,还是在诗歌上。
属于未来的诗歌

野望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这首《野望》是王绩的代表作,这首诗一共八句,每句五字,古人把每个字称为“一言”,所以这种诗就叫“五言诗”。中国古代诗歌,最早的是《诗经》里面的四言诗,之后又有了《楚辞》以六言为主的诗歌,汉魏、南北朝以五言诗为主,但是这些诗歌,在音韵、词性、句法上做严格的要求。而这首《野望》,第三句和第四句句式相同,词性一致,形成了严格的对仗,第五句和第六句也对仗,唐诗每两句称为一“联”,这种对仗的联就称为“对联”,后来春节时家家门前贴的春联就由此而来;其他没有对仗的,如第一联和第四联,就称为“散联”。每联末尾一个字称为“韵脚”,就是必须押韵的字,按照这种方式组织起来的诗歌,就叫“五言四韵诗”,后来称为“五言律诗”。而王绩这首诗,被公认为唐代最早的五言律诗。因此,称王绩为唐诗的开山鼻祖,一点都不过分。
这首诗是傍晚,作者在故乡东皋眺望有感而作。在官场漂泊半生之后,王绩突然发现,自己竟无所归依,也许是无人了解自己的才能,也许是了解自己的人自己又看不上眼。于是,在这个秋天的傍晚,落晖映照着山林,作者静静地看着牧人们驱赶着牛羊,猎人们带着猎物回家。他们互相都不相识,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是,这种彻头彻尾的孤独却又让诗人感到无可言喻的悲哀。于是,在这傍晚的余晖里,他想起了不食周粟,到首阳山采薇的伯夷、叔齐兄弟了。
袁行霈则在《唐诗鉴赏辞典》中评道:“从南朝的宋齐梁陈一路读下来,忽然读到这首《野望》,便会为它的朴素而叫好。”的确,受齐梁宫体诗和初唐上官体的影响,初唐很多诗歌都无法摆脱浓浓的脂粉气。英明神武如李世民,也写出“花生圆菊蕊,荷尽戏鱼通”“结伴戏方塘,携手上雕航。船移分细浪,风散动浮香。”之类的诗句,如上官仪的“芳晨丽日桃花浦,珠帘翠帐凤凰楼。蔡女菱歌移锦缆,燕姬春望上琼钩。”已丝毫看不出男儿气。而王绩的《野望》,无疑在这脂香粉浓的诗风中注入了一股清新之气,扭转了齐梁余风,唐朝终于开始有了男人写的诗歌。学者说,这首诗不妨可以认作是王维田园山水诗的先声,这首诗也就是一首属于未来的诗。因此,后人认为,不仅从形式还是内容上,唐诗最伟大的一页,都是由王绩这个酒徒揭开的。
三十多岁就开始隐居生活的王绩,644年卒于家。虽然他的诗歌在格律上还有不足,在境界上还欠壮阔,不过,他自己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这些任务,就留给后人去完成吧。多年之后,他的一个侄孙继承了他的衣钵,成为初唐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这个侄孙,名字叫王勃。
人不轻狂枉少年

西方有句谚语:“造就一个艺术家需要三代。”这话说的其实是家学渊源对于人成长的重要性,这一点在艺术上尤其显得突出。因此,很多天才不是教出来的,而是家庭熏陶出来的。王勃就是一个杰出的例子。
少年得志 挥斥方遒

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省河津县)人,他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孙子,也是唐初著名诗人王绩的侄孙。出生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王勃自幼聪慧好学,《旧唐书》说他六岁就会写文章,“构思无滞,词情英迈”;唐代大儒颜师古作《汉书注》,被公认为是最权威的注解,直到今天中华书局出版的《汉书》还是使用的他的注。王勃九岁读到的时候,居然给颜师古挑出了一大堆毛病,还写出了十卷《汉书指瑕》,一时震惊海内。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王勃上书右相刘祥道自荐,刘表荐于朝,两年后,应制科,对策高第,(考试成绩优异)被授予散朝郎之职。此时的王勃,年仅14岁,还是少年。
此时的王勃,和那个正如东方日出的帝国一样,内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时代的自信与豪迈通过人生际遇转化成他满满的骄傲,再通过他的笔端抒写出来,即使是痛,都痛得自信,痛得潇洒,痛得壮阔。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江淹《别赋》中说:“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离别总是一个最痛苦的主题,不管是此前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还是之后的“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离别的每一幕,每一刻,似乎都是一把钝刀,在割着人们已经伤痕累累的心,因此,离别的诗句总是让人黯然神伤几乎已是不易之道。
可是,这首诗却一反常态,首联以一组工整的对仗,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气势雄浑、境界壮阔的画面,仿佛在这离别之时,城阙与山河都肃立两旁,站成一旅威武严整的仪仗队,为朋友送行。第二联安慰朋友,离别是为了“宦游”,“宦游”二字颇有深意:虽则是离家远行,但也是展翅高飞,即使是背井离乡,也是为了日后的衣锦还乡。因此,暂时的离别不算什么,因为男儿远行,是为了开辟一方更广阔的天地。第三联是传送至今的名句,多认为是从曹植《白马篇》“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化用而来。不过王勃在这里突出了“知己”二字,在勉励朋友的同时,又注入了友谊的温情;
最后一句似戏谑,提醒朋友勿作小儿女态,而应放眼未来,勇敢地走自己的路。胡应麟《诗薮》评此诗说“终篇不著景物,而兴象宛然,气骨苍然”,这时的王勃,已经从散朝郎任上离职,应唐太宗的儿子,沛王李贤之邀,担任沛王府修撰。《唐才子传》中说当时王勃文名遍于天下,出重金请他写诗作文的人很多,因此他靠润笔都可以过得相当的宽裕。他写作的时候,总是先磨墨数升,再酣饮美酒,然后蒙头大睡,醒来之后拿笔就写,一字不改,人们称之为“打腹稿”。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王勃可算早出名中的翘楚,但是,也许正由于出名太早,对人世间的很多事情无法看真切,加之年轻气盛,恃才傲物,王勃得罪了不少人,于是,很快,他就遭遇了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
稀里糊涂的文字狱
严格意义上讲,唐代是一个相当开明的朝代,终唐两百多年,没有一个文人因为文字而被砍头,即使象杜牧在《过华清宫绝句》中公然攻击前代皇帝,李商隐在《马嵬》中调侃唐玄宗与杨贵妃,也没有象别的朝代一样马上被定为“大不敬”,抄家,充军或者诛灭三族。但是,这也并不代表文人写作就没有禁区,专制社会总有很多微妙的敏感话题,而涉世不深者一旦涉及,引来的很可能就是滔天大祸,立储问题就是这些敏感话题中的一个。
专制社会,天下为家,君主视天下为私产,统治权传子而不传贤,暴力争夺,阴谋篡取成为中国古代改朝换代的基本方式。为了争夺权位,父子相残,兄弟操戈层出不穷。天授年间,许王李素节和泽王李上金同被诬告,被抓到京城准备处死,走在路上,看到有人家办丧事,李素节对左右说:“能够病死是多好的事情啊,还有什么必要哭呢!”隋末,越王杨侗在被王世充缢杀之前,遗言:“从今以去,愿不生帝王尊贵之家。”一语道破其中的惨毒。
高祖李渊即位之后,立长子李建成为太子,但是当时秦王李世民羽翼已经丰满,成为争夺太子之位最大的力量。终于,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弑兄杀弟,李建成和李元吉家属均被诛杀,接着连李渊也不得不将皇位让出,当了唐朝第一位太上皇。
李世民即位之后,立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随着时间推移,又对太子多不满意,而喜欢魏王李泰,李泰知道之后,也极力活动,想谋求太子之位,终于导致太子被废。《旧唐书》记载:李泰知道太子被废的消息之后,喜滋滋地去找父皇,说:“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如果当了皇帝,死前我就杀掉我的儿子,把皇位传给晋王(李治)。”唐太宗竟然信以为真,把这话告诉了褚遂良,褚遂良说:“魏王一旦当了皇帝,成为天下的主人,哪里有杀自己的儿子把皇位传给晋王的道理?如果陛下一定要立魏王,就必须为晋王寻找一个好的安身之地。”此时被废的太子李承乾也上书说:“我已经当了太子,难道我还有什么别的欲望吗?只是因为魏王相逼,无奈之下才做了傻事。陛下如果让魏王李泰当太子,就正好落入了他的圈套。”
此时唐太宗才如梦初醒,说:“我如果立李泰,就意味着太子之位是可以凭借手段得到的。李泰立为太子,李承乾和李治都不可能活下去;李治立为太子,李承乾和李泰就有可能保住性命。”于是,当初根本没有竞争实力的李治,在鹬蚌相争之中渔翁得利,被立为太子,后即位,就是唐高宗。
有了父亲弑兄杀弟的先例,加上自己的亲身经历,高宗李治对立储问题是十分在意,如履薄冰,希望避免悲剧再次发生,而恰恰就在这个关头,王勃却干了一件触龙鳞的傻事。当时诸王经常斗鸡为乐,王勃闹着玩,写了一篇《檄周王鸡》,檄指的是檄文,是古代战争中宣布对方罪状,表明讨伐原因的文章,用现在的观点来看,王勃充其量也就是恶搞而已,可是这篇文章让高宗看到之后,很自然就联想到了太宗和自己面临立储问题时发生的一系列惨祸,于是高宗认为王勃“离间诸王”,将他赶出了王府。
遭遇了第一次挫折之后,王勃傲慢随意的性格似乎也没有多少改变,很快又做了第二件傻事。
咸亨二年(671年),王勃在友人的帮助下,谋得虢州参军之职,任职期间,有一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王勃将他藏匿了起来。后来为了怕走漏风声,居然将曹达灭口。事发之后,王勃被判死刑,好在遇赦,没被处死。后来有专家怀疑此事可能是同僚陷害,原因是嫉妒王勃才华卓越。这次大祸,不仅使王勃的仕途宣告终结,甚至还连累了自己的父亲,其父王福峙因为儿子犯罪,被贬为交趾(现越南河内)县令,远谪南荒之外。
上元二年(675年)秋,王勃前往交趾去探望父亲,路过南昌。南昌长江边上,有一座由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婴修建的楼阁,后人称之为滕王阁。李元婴在修建这座楼阁的时候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座楼阁将永远地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年轻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提起滕王阁,不会有人想起李元婴,而只会想起王勃,还有那篇名垂千古的《滕王阁序》。
礼岂为我辈设邪?

从王勃大大方方接过纸笔的那一刻起,阎都督就开始后悔了。
南昌的滕王阁是原滕王李元婴所建,到高宗时,楼台已经朽坏不堪。当时在此任职的都督阎伯屿便重修了滕王阁,为了纪念这一盛事,阎都督便请来了当地的名流,在重阳日会聚一堂。按照中国人的传统,照例是要写文章来纪念此事的。几百年后的滕子京也做过同样的事情,他重修了岳阳楼,并请人作文,于是范仲淹留下了千古名篇《岳阳楼记》,阎伯屿跟滕子京不同的是,后者是光明正大直接请范仲淹作文,而他却玩了一个小小的花招。
这次宴会的目的,除了庆贺滕王阁重修成功之外,更重要的是阎都督想借此向大家夸耀他女婿的才学。因此,在宴会之前,他就嘱咐女婿事先做好了一篇序文,并叫他背熟,打算在席间当作即兴所作来给大家看。宴会上,大家坐定之后,阎都督命人拿出纸笔,假意请各位为这次盛会作序。一千多年后,有一位叫吴思的学者写了一本书叫《潜规则》,指的是那些上不得台面但是大家又必须遵守的无形的规则,其实,潜规则在一千多年前就早已存在了,因此,当下人将纸笔奉到自己面前请自己作序时,在座的宾客都假意推辞,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的潜规则就是:文章是阎都督女婿的,如果自己不知深浅接过来,就是极度的无礼。
但是,年仅二十多岁的王勃显然没有明白这潜规则,当纸笔传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居然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满座皆惊,阎都督更是怒形于色,拂袖离席而去。
王勃似乎什么都不知道,落笔便写,阎都督在帐中总觉得心下不甚了然,于是叫家人去看王勃写的什么,随时向自己汇报。一开始,家人报说:“他落笔先写‘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阎都督冷笑说:“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过一会,家人又来报:“他现在写的‘星分翼轸,地接衡庐’。”阎都督收起了轻蔑的笑容,沉吟不语。许久,家人又来报:“现在写的是‘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阎都督大惊:“此真天才!当垂不朽!”于是从帐后出来,宾主尽欢。
宴会结束的时候,阎都督肯定没有当初的悔意了,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名字被列在《滕王阁序》里(都督阎公之雅望,綮戟遥临),与这篇文章一起传之千古而不朽的话,他也许更会庆幸今天邀请王勃的举动,更会庆幸王勃的无礼,因为如果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大家一样世故,对潜规则了然于胸,就不会有今天的盛会,更不会有这传世的杰作了。
西晋名士,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为人豪放不羁,《世说新语•任诞》中说,阮籍的嫂子回娘家,阮籍竟然不顾男女之大防,去跟嫂子告别,当别人讥讽他不懂礼法的时候,阮籍反唇相讥:“礼岂为我辈设也?”
礼法束缚得越来越紧,于是无所措手足,这也许是《滕王阁序》成为千古绝唱的最大原因。从汉代的经学到唐代的儒家道统,再到宋代的程朱理学,中国人的锐气和想像力被消磨殆尽,唐诗宋词不复存在,读书人所有的智慧都耗在了八股文中,耗在了无聊的礼节和谦让之中,耗在了暮气沉沉的内敛和稳重之中。
王勃走下滕王阁,在大家的祝福声中离开南昌,继续踏上探望父亲的旅程。几个月后,他乘坐的船遇到台风,王勃溺水,惊悸而死,年仅27岁。《滕王阁序》里有一句“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这里的终军是汉代人,他自荐去招降南越,时人壮之。后来,他被叛军杀害,年仅26岁,人们都惋惜地称他为“终童”。但是,不管是王勃,还是终军,都用自己短暂的人生书写了一个传奇的辉煌。终军死后,南越终于归附朝廷,成为中华大家族的一员;王勃死后,人们把他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一起并称为“初唐四杰”,王勃居于四杰之首。于是,唐诗的大门由四杰为我们缓缓打开,门后,将是一个光耀万邦,流芳千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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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的江山【二】




为时代定一个阳刚的基调

诗歌的发展象一条长河,上游的每一颗水滴对下游都或多或少地起着作用。唐诗的产生,与齐梁的诗歌的影响也是分不开的,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南朝齐武帝永明年间(484-493)形成了一种诗体,进而成为一种诗风,这种诗风注重声律,平仄协调,音韵铿锵,对仗工整,是中国诗歌史上格律诗的开端,也成为唐朝格律诗的先声。而说到齐梁诗歌,又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种诗歌体裁:宫体诗。宫体诗以流行于梁朝太子萧纲的东宫而得名,其特点是“伤于浮艳”,(《梁书•简文帝本纪》)其内容和文风,颇有点现在的下半身写作的味道。
它以描写宫廷生活为基本内容,“清辞巧制,止乎衽席之间;雕琢蔓藻,思极闺闱之内。”(《隋书•经籍志》)写来写去关键词只有一个:女人。经常是从美人头上的发簪一直咏到美人的鞋底方才罢休。如简文帝的《咏内人昼眠》《咏舞》《独处怨》等诗歌莫不如此,以至于后面的《咏娈童》,就更让人恶心了。上有好之,下必从之,由于太子殿下以及一帮文士的提倡,宫体诗就成为影响一百多年的诗歌主流。《隋书•李谔传》说当时的诗“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可以说已经病入膏肓。
初唐四杰都是英姿逸发的少年天才,王勃14岁入朝为官,而杨炯更是9岁就被举为神童。上元三年(676)应制举(一种皇帝主持的临时性考试)及第,被授予校书郎官职。也许是由于年少得志,杨炯为人也恃才傲物,他曾经讽刺当时的朝臣为“麒麟楦”,有人问他原因,他说你看玩杂耍的艺人,把画着麒麟样子的布蒙在驴身上,翩翩起舞,待到结束,把布拿下来,驴子还是驴子,并没有变成麒麟。由于他出言无忌,得罪了许多人,于是被找了个借口,贬到梓州当司法参军。
杨炯在诗歌上的性格和他在官场上的性格一样,也是锋芒毕露,绝不妥协,当他听说四杰的排名自己在第二的时候,他说:“吾愧在卢(照邻)前,耻居王(勃)后。”宰相张说曾经说,杨炯文思如泉涌,比卢照邻强,也不亚于王勃。更重要的是,杨炯对当时流行的齐梁诗风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自觉担负起了改革文风的重任,王勃去世之后,杨炯在为他作的《王勃集序》中说,龙朔年间以来的诗歌,只会从小处入手,雕章琢句,……毫无风骨可言,更无刚健气象,希望能改革这种弊端,光大诗歌的事业。(“尝以龙朔初载,文场变体,争构纤微,竞为雕琢。……骨气都尽,刚健不闻。思革其蔽,用光志业。”)
于是,杨炯在诗人们还沉迷于石榴裙下的时候,从楼台亭阁走出来,走向了高山,走进了大漠,走进了更广阔的天地,更广阔的人生,用自己的诗歌,为后人杀出了一条血路,这条血路,指向秦时的明月汉时的关隘,指向不可攀登的蜀道,指向雄浑的大海,指向真正属于唐诗的境界。
从军行①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②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③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④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⑤
注释:①从军行:乐府《相和歌•平调曲》旧题
②烽火:战火 西京:长安
③牙璋:调兵的符信 凤阙:长安宫阙 龙城:匈奴名城,借指敌方要地
④凋:使脱色 旗画:军旗上的彩画
⑤百夫长:下级军官
跃马疆场,建功立业,似乎是男儿心中永远不会磨灭的梦想,晚唐的李商隐就不无感慨地长叹:“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此诗一洗齐梁诗歌的脂粉气,于初唐诗歌的绮靡中横空出世,塑造了一个投笔从戎,出征边塞的书生形象。战火烧到国都附近,书生毅然废书从军,一个“自”字,表现的是男人的血性,壮士的豪迈,这与莺莺燕燕春春的宫体诗人,自不可同日而语。颔联写将军领兵出征,直捣敌人巢穴;颈联避免直接描写战场,而是从画面(凋旗画)和声音(杂鼓声)两个细节下手,描写了战事的激烈,也表现了战士们的勇猛;而末尾的结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更是出语不凡,斩钉截铁,铿锵有力。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删稿》中说: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王国维认为,气质、神韵,乃至于技巧、细节,其实都是派生的,只有境界才是根本,作诗是如此,人生也是如此。人生最怕的就是境界狭窄,气象狭窄,居于井底往往还自得其乐,寻章摘句,如同庄子笔下的鹌鹑麻雀,满足于在树丛中飞翔,(枪榆枋而后止)却还嘲笑高飞的大鹏,认为后者是没事找事,自讨苦吃。庄子感慨地说:“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里的知与年,其实也就有境界的含义在里面。而拥有大境界者,才能水击三千里,扶摇直上九万里,走出凡庸和狭小,走入宽广和宏大。

杨炯和其他三杰,用自己的主张和诗歌为唐诗打开了境界的大门,使唐诗终于走出了贾宝玉脂香粉浓的大观园,走入了盛唐气象,于是,经过宫体诗的波折之后,杨炯用自己的诗歌重新还给了唐诗一个男儿身,也还给唐代三百年诗人一个男儿身。
被命运扼住咽喉的诗人

当卢照邻与家人依次告别,然后,艰难地拖着半扇身体,挪到颖水边,准备投入清清的流水的时候,他想起了多年前在孙思邈庭院里的那个下午。

悲情诗人

唐代是一个鼓励人幻想的时代,也是一个鼓励人做梦的时代。初生的帝国在上升的时候,以前的陈规陋习被扫荡殆尽,每一天,都在上演着起于白衣至于卿相的活剧。“虞、李、岑、许之俦,以文章进;王、魏、来、褚之辈,以才术显;咸能起自布衣,蔚为卿相。”(卢照邻《南阳公集序》),时代的激发使每一个读书人都对未来充满了自信,充满了进取与征服的豪情壮志。
卢照邻就是带着这种豪情壮志进入邓王府的。邓王李元裕是高祖李渊第十七子,雅好经典,府中有书十二车。卢照邻到邓王府,被任命为典签。典签之职始于南朝,最早是为了便于皇帝控制诸王,于是派遣心腹帮助诸王披阅公文,甚至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后来也担负起了向皇帝汇报诸王动向的责任,官位不大,但是因为因为诸王的行为都由他们向皇帝反映,跟民间的灶王爷似的,权力很大。唐朝的时候,典签已经没有打小报告的职责了,其主要任务就是替诸王整理图书,兼做书记员。卢照邻担任典签之后,邓王府的十二车书被他阅读殆尽,很多书籍甚至能讲出大意,邓王十分喜欢他,经常说,卢照邻就是我的司马相如啊!那一年,卢照邻刚满二十岁。
九年之后,二十九岁的卢照邻离开了邓王府,其间莫名其妙因罪入狱,幸好赖友人救护得免,但是,命运已经开始对着诗人发出金石之声的咽喉,悄悄向地出了魔爪。
出狱之后的卢照邻,谋得了四川新都县县尉的官职,当时的四川跟中原比起来,还是边远之地。王勃的一个姓杜的友人到四川某地去担任县尉的时候,估计心情也是很不好的,于是王勃才写了那首著名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来安慰朋友,因此,卢照邻的这个官位只能说聊胜于无,但是,他并不知道,命运原比自己能够承受的严酷,而在新都的日子,可能是他一生中最美丽的日子之一。
在四川的日子里,卢照邻认识了四杰中的王勃、杨炯和骆宾王,还有诗互相唱和。在新都,卢照邻娶了一个妾,生了几个孩子,可是,这时,他人生中最大的打击降临了:他得了风疾。
对风疾,后人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说是风寒或者风湿一类的疾病,有人说,风疾就是在中世纪几乎毁掉了整个欧洲的麻风病。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病,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随着病势的加重,卢照邻半个身体逐渐瘫痪了。
和初唐几个伟大诗人一样,诗人也曾经向往过在沙场上建功立业,谋取功名,卢照邻在他的《紫骝马》中曾经咏叹:
骝马照金鞍,转战入皋兰。
塞门风稍急,长城水正寒。
雪暗鸣珂重,山长喷玉难。
不辞横绝漠,流血几时干。
可是,不仅这种生活已离诗人越来越远,甚至能象平常人一样正常地走路也成为奢望,他只能象蠕虫一样,艰难地挪动自己残缺不全的身体。(“一伸一屈兮比艱難乎尺蠖”《 释疾文》)朋友早已云散,官位也因为疾病而失去,卢照邻在《失群雁》诗中哀叹:“惆怅惊思悲未已,徘徊自怜中罔极。”这只失群的孤雁,其实就是诗人自己。为了治病,卢照邻隐居到了太白山,并结交道士,炼丹治病。《唐才子传》说,他还真的找到了治病的良药:一种叫“玄明膏”的丹药,可是,正在治疗过程中,噩耗传来,卢照邻父亲去世了。得知消息,卢照邻悲痛欲绝,号恸不止,竟然将服下的丹药吐了出来,于是,病势日益加重。
卢照邻曾经在其代表作《长安古意》中说:“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可是,现在,没有他为之献出生命的爱情,生命却仍然毫不留情地离他远去。走投无路的卢照邻想到了最后一线希望:被誉为“药王”的医中圣手,时年已经九十二岁的孙思邈。于是,在一个萧瑟的下午,卢照邻以病人兼弟子的身份,走入了孙思邈暂住的长安光德坊官舍。那时,他已经卧病将近十年了。
天道在哪里?

卢照邻站在颖水边,河水清清,他想起了那个下午,他与孙思邈的对话。
卢照邻问:“请问名医能治愈疾病,而普通医生不行,原因何在?”孙思邈回答说:“天与人,人与天,都有相似之处。天有四时,寒暑更迭,日月更替。天有雨,有风,有露,有雾,有霜雪,这是天地正常的规律。一旦失去正常的运行,就会发生水旱之灾。人患病,原因也在于此。”
卢照邻又问:“这种情景可以改变吗?”孙思邈回答说:“身有可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关键是要懂得其中的规律,这,就是天道。人要有忧畏之心,才能避免灾祸。”
卢照邻为自己起了一个号,叫“幽忧子”,也许并不是因为孙思邈的一席话,而是久受病痛折磨的他,已经看不到公正的天道到底在哪里了。在孙思邈的庭院中独行,卢照邻看到了那株梨树。那是一株垂死的树,曾经的美丽与动人已然不再,如今剩下的,只有零落的枝叶和残花,卢照邻悲哀地吟着“花实憔悴,似不任乎岁寒;枝叶零丁,才有意乎朝暮。”(《病梨树赋》)而万物的兴盛,又更让诗人感受到生命的脆弱不堪一击,更感觉到自己的形容枯槁,于是他分明看见自己的生命如手中沙,正在毫不留情地从指缝中溜走,再不回来。
孙思邈并未能用回春之手治愈卢照邻的疾病,不久,他足部痉挛,一只手也完全残废了。万念俱灰的诗人写下了名为《五悲》的骚体文,分别是《悲才难》《悲穷通》《悲昔游》《悲今日》《悲人生》。他不无自嘲地说:“高宗的时候,看重官员的吏干,可是自己却是个儒生;武则天时候看重法家学说,自己却在炼丹学道家;朝廷祭祀中岳,在全国招纳贤才,可是自己已经一病不起了。”韩愈说“天者诚难测,神者诚难明”,命运是一个力量强大而性格残忍的顽童,面对诗人凄惨悲怆的生命似乎没有任何恻隐之心,没有任何同情之意。
天在玩这种残忍的恶作剧的时候大概是不会感觉到累的,但是诗人已经累了。离开孙思邈之后,卢照邻来到阳翟具茨山下,买了数十亩土地,住在那里。诗人让人为自己挖好了墓,经常叫人把自己抬进墓穴,偃卧其中。半生的病榻生活已经让他失去了所有生的希望,人生无常,苦难不断,理想和肉体都在诗人面前幻灭。他在《释疾文》中说:“覆焘虽广,嗟不容乎此生,亭育虽繁,恩已绝乎斯代。”诗人去意已决,他说:我还能到哪里去呢?我能做的,只有从箕山高峰上跳崖,或者投入颖水清清的波涛中,了此残生了。(“吾將焉往而适耳,箕有峰兮潁有澜”)
可是,卢照邻半身不遂已经数十年,根本无法爬上山顶,用凌空一跃来为自己多灾多病的一生画一个句号了。于是,他决定和屈原一样,投入清清的沧浪之水。(泛沧浪兮不归)于是,他写下了遗书,告别了自己的家人,拖着半边已无法移动的身体,爬到了颖水边。这时,他想起了多年以前在孙思邈庭院里面的那个下午,想起了那棵垂死的梨树,想起了孙思邈说的“天道”。
“天道,究竟在哪里呢?”卢照邻抬起头,看着苍苍的天,他觉得自己似乎笑了一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于是,他低下头,投入了清清的江水。
诗人无关生死



   唐朝的很多诗人都有有趣的外号,最著名的诸如李白被称为诗仙,杜甫被称为诗圣,王维被称为诗佛,李贺被称为诗鬼等。晚唐的李商隐外号獭祭鱼,因为据说水獭抓到鱼之后,喜欢把鱼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似乎是在祭祀,李商隐写诗的时候往往要查阅很多资料,他总是把要用的书都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案上,如水獭祭鱼一般。想象李诗人对着整桌的书寻章摘句,然后郑重写下“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的名句的样子,让人莞尔。四杰中的杨炯写诗喜欢连用早已死去的古人姓名,什么“张平子之略谈,陆士衡之所记,潘安仁宜其陋矣,仲长统何足知之”,于是当时人称他为“点鬼簿”,而四杰中排名最后的骆宾王喜欢用数字工整构成的对仗,如“秦地重关一百二,汉家离宫三十六”于是当时的人送他一个外号,叫“算博士”。
一只歌唱了一千多年的白鹅

  

   初唐四杰,除了卢照邻二十岁才当典签,年龄稍大之外,其他三个都是天资聪颖的神童。王勃十六岁入仕,杨炯九岁被举为神童,而最让人钦佩的,恐怕是骆宾王七岁写咏鹅诗了。

  咏鹅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西哲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有人说,不能发现美是因为我们的观察力不够,于是从小学到中学的作文课无不把培养学生的观察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实,真正的美并不是观察出来的,而是感悟出来的,而要能感悟美,必须有一双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眼睛,一颗纯净的心灵,也就是孩童的眼睛和孩童的心灵。
这首诗简单得几乎没有什么“潜力”可发掘,但是简单的诗歌却包含了美所包含的两个最重要的要素:声与色。前面三个叠字不故作姿态,而是自然晓畅,仿佛是孩子看见白鹅时一叠连声的惊喜的喊叫,第二句描写白鹅歌唱之态,神态活泼生动。让人叹服的是后两句,干净利落,但是白、绿、红几种颜色跃然纸上,于是,一首诗变成了一幅画,一幅有声音的画。
钱钟书先生在《中国诗与中国画》中说:

  诗和画号称姊妹艺术,有人进一步认为它们不但是姊妹,而且是孪生姊妹。

   ――《七缀集》

  

   郭熙《林泉高致》也说:“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骆宾王的这首诗更象是一幅有形的画,其形象可闻可观甚至可感。发乎天然,止乎自然。于是,这首从七岁儿童口中吟出的诗,就成了一千多年来中国的父母们几乎必然给孩子读的诗,之所以说“读”而不是“讲”,因为不管在哪一个朝代,当这只可爱的大白鹅从爸爸妈妈的朗读中游出来时,不需要繁琐的注释,不需要细致的分析,再幼稚的孩子都能立刻听到白鹅的歌声,看到一汪清水中白鹅划动的红掌,这一瞬间,他们就和这个七岁的孩子拥有了共同的好奇和惊喜,到了晚上,他们就会做一个同样的梦,梦见那只唐朝的白鹅,从梦境的那头朝自己游来,昂首高歌。
  孩子们不一定知道,这只美丽的白鹅,已经这样游泳歌唱了一千多年了,而且,还会这样一直歌唱下去。

  

   时运不齐 命途多舛

  

   当四杰名噪海内时,当时的礼部侍郎裴行俭却说:“读书人要做官,首先要看他的器量见识,之后再看他的才学。四杰当中如王勃等人,虽然有才华,但是为人浮躁,锋芒太露,怎么可能是做官的料呢?只有杨炯还比较沉稳,可以当县令一类的小官。”

裴行检以善于鉴别人而著称于世,他赏拔的文臣如苏味道、王勮,武将如程务挺,张虔勖、崔智辩、王方翼、郭待封、李多祚、黑齿常之等人,后来都功成名就,而他对包括骆宾王在内的四杰的评述,也是惊人的准确。

  

   骆宾王最早在道王府里任职,不受重用,后来转为长安主簿,也不见得意,后担任侍御史,因上书纵论天下事,得罪了武则天,于是被诬贪赃,扔进了监狱。

  在狱咏蝉1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2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3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4

注释:

1:在狱“骆宾王上书论事触怒武后,遭诬告,以贪赃罪下狱。

  2:西陆:指秋天。 南冠:楚冠,这里指囚徒。

  3:玄鬓:指蝉。 白头:诗人自指。 吟:蝉鸣。

  4:高洁:古人认为蝉“饮露而不食”,把它当作清高的象征。

  诗人在这首诗的序里说:在我被拘禁的地方,西墙边上,有几棵老槐树,虽然还活着,但是似乎也离死不远了。……每天,当夕阳的余晖照射到槐树上的时候,就会听见秋蝉幽幽的叫声。……我遭遇牢狱之灾,来不及哀伤就开始埋怨自己,还没到老就已久衰朽。触景生情,感受很深,写成一诗,赠送给各位知己。希望我的情景能应鸣蝉征兆,同情我象微小秋蝉般飘零境遇,说出来让大家知道,怜悯我最后悲鸣的寂寞心情。这不算为正式文章,只不过聊以解忧而已。
于是,秋天衰弱的蝉声成了诗人囹圄之中的慰藉,监狱中的骆宾王,思绪飞到了远方。他想到自己还满头黑发,但是现在却要作衰老的《白头吟》,秋日的露水打湿了蝉的薄翼,使它无法高飞,呼啸的风声也掩盖了蝉的叫声。最后一联,诗人似乎是在仰首向天发出询问:谁能够证明我的清白?谁能够表白我的心呢?
庄子说,在藐姑射山上,住着一个神人,她的肌肤如冰雪般洁白,她的身姿如少女般美丽。她不吃五谷,而是吸风饮露。(《庄子.逍遥游》)看来,不食人间烟火是神仙的主要特征之一,而蝉高居树上,据说也是以风和露水为食。因此唐代诗人经常把蝉作为高洁的代名词加以咏叹。唐初的虞世南曾经有一首《咏蝉》,也是唐代最早的一首咏蝉诗:

  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虞世南是唐太宗最信任的大臣之一,太宗曾赞赏他有“五绝”( 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他笔下的蝉,自是一番雍容气象,后两句不无自得地揭示了官位与名声的关系。而仕途失意的晚唐诗人李商隐也写过一首《蝉》:

  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

  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
李商隐满腹经纶,但是却陷入牛李党争的泥潭,潦倒终身,他笔下的蝉则是一副清贫饥饿状,蝉的高洁只能让他想起自己的高洁,进而想到自己的困窘。

  

   这三首咏蝉诗,都是唐诗中借蝉咏怀的名作,但是由于作者境遇不同,气质各异,于是三首诗旨趣迥异,各臻其妙,被称为唐代咏蝉诗的“三绝”。清人施补华《岘佣说诗》对这一点的评论可谓一语中的:“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借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
其实骆宾王又何尝没有牢骚?他的牢骚是与他长年沉迹下僚,郁郁不得志分不开的。他曾愤愤不平地说:“薄宦三河道,自负十馀年。不应惊若厉,只为直如弦。”(《叙寄员半千》)也曾借西汉汲黯和贾谊不得志的典故抒发自己的不平:“汲黯薪逾积, 孙弘阁未开。谁惜长沙傅,独负洛阳才。”(《帝京篇》)钱钟书先生说:“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其实,天才在社会上遭受的创伤更是致命的,在牢骚满腹之下,诗人的际遇并没有任何改变,于是他只好“惟叹穷泉下,终郁羡鱼心。”(《过张平子墓》)
这次牢狱之灾,从此在骆宾王心中种下了仇恨武则天的种子,出狱之后,他出任临海县丞,弃官而去,当时武则天已经有取唐自代的端倪,骆宾王作诗明志:“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借项羽恢复反秦恢复楚国和张良刺杀秦始皇为韩王报仇的典故,表达自己忠于唐室的决心。在《于易水送人》骆宾王悲愤写道: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战国末年,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欲以匕首胁迫秦王使其归还侵占诸侯的土地。太子丹与众人在易水为荆轲送别,高渐离击筑,荆轲应声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借荆轲刺秦王的典故,来表达自己对武则天专权的痛恨之情。可是,他只是一介书生,要反抗权倾天下的武后,谈何容易!
诗人无关生死

  

   嗣圣元年(684),武则天废中宗自立,并清除唐室元老,打算自立为帝。这年9月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反对,骆宾王知道之后,马上投奔徐敬业,成为他的僚属。于是,在徐敬业的命令下,骆宾王写了著名的《讨武氏檄》(即《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这篇文章传到长安之后,据说武则天看到“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的句子的时候,只是微微一笑,这种揭人隐私的文字,在武则天看来无异于泼妇骂街,是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但是当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的时候,武则天改容询问侍臣:“这是何人所作?”左右回答是骆宾王所作,武则天于是对宰相说:“你经常说现在野无遗贤,可是为什么遗漏了这个人?”
这个故事颇有些类似于曹操赏识陈琳的故事。官渡之战时,陈琳为袁绍起草骂曹操的檄文,语言犀利尖刻,让曹阿瞒大为恼火。袁绍被击败之后,陈琳被曹操俘虏,曹操问:“你为什么这样辱骂我?”陈琳回答:“当时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啊!”曹操大笑,原谅了陈琳。
骆宾王的运气显然没有陈琳那么好,徐敬业起兵刚刚两个月,十一月,义军与朝廷军队在扬州城下阿溪决战,全军覆没。当晚,徐敬业与部下准备连夜奔赴润州,逃往高丽,部下王那相反叛,将徐敬业等二十五人杀死,将头颅献给朝廷,骆宾王也在其中。(《资治通鉴》)可是,《朝野佥载》却说骆宾王是投江而死,《新唐书》本传则干脆说他“亡命不知所之”。《本事诗》更是有鼻子有眼地说:当时义军失败,徐敬业和骆宾王逃亡。
官军主帅害怕失去匪首自己不好给朝廷交差,于是抓了两个长相和他们相似的人杀了,把头献给朝廷。后来虽然知道他们的下落,但是害怕被追究欺君之罪,于是也不敢抓捕他们。徐敬业在衡山出家,九十多岁才去世。骆宾王也出家,遍游名山,后来去了灵隐寺。《本事诗》还记载了一个宋之问在灵隐寺得到骆宾王帮助写出《灵隐寺》诗的故事。(参看拙作《最要命的惩罚》)但是这个故事多半是虚构的,因为宋之问和骆宾王曾经是熟识的好友,骆宾王曾经写过《在江南赠宋五之问》、《在兖州饯宋五》赠给宋之问,因此,他们如果在灵隐寺相见,宋之问不可能不认识他。
也许,人们编造出这个故事,一来是出于对宋之问的鄙视,二来也是出于善良和同情,用这个虚构的故事聊以表达对骆宾王这个天才的陨落的遗憾。其实,这种故事并无存在的必要。因为诗人的生命是与常人是不一样的,他们将自己的情感和智慧融进了自己的作品里,因此,他们的魂魄也就一直留在了这些美丽的诗句中。当后人翻开这些书页,随着这些词藻和句子欢笑、喜悦、悲哀、哭泣的时候,诗人的影子就在诗句背后,注视着这些借助诗句的力量,与自己心灵相通的陌生人,诗人便在诗句中复活,在诵读声中复活。于是,诗人不死,或者说,已经无关生死,因为,他们生存的那个世界有一个名字,叫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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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0 11: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诗的江山【三】
从繁华走入静谧  
  英俊少年
  
  公元701年,唐代最伟大的诗人李白在碎叶城诞生,就在这一年,另一位伟大的诗人诞生了,这个诗人,就是被后人称为“诗佛”的王维。
  在后人眼里,李白的声名比王维大得多,但是在唐朝当时,王维的名气却远在李白之上,原因大概有两个,一个是王维的门弟高贵,一个是王维多方面过人的才华。
王维字摩诘,出身于太原王氏,太原王氏清河/博陵崔氏、范阳卢氏、陇西李氏、荥阳郑氏,合称天下五大望族,从南北朝开始就声势显赫,而王维更是这个大家族中著名的天才,自幼聪颖,九岁就能写文章,十七岁就写出了著名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传为佳话。
  但是,南朝士族在唐代还是不可避免地走入了败落。唐朝建立之后,新上台的皇帝对南北朝士族占据高位的现象十分不满,唐太宗曾经十分气愤地说:“现在有些大臣竟然认为崔王等望族比李家王族地位还高,更不把我大唐的官位放在眼里!”于是制定政策对崔王等家族势力进行限制,也许由于这个原因,王维第一次考进士以失败告终。
王维擅长书法绘画和音乐,深得歧王、薛王等王族的喜爱,在王维第一次考进士失败之后,歧王就精心为他安排了一次会面,想在科举上助他一臂之力。
 据说当时有一个叫张九皋的人走通了玄宗的亲妹妹,权势极大的玉真公主的门路,已经被内定为今年进士的“解头”(唐代对状元的称呼)。歧王想帮助王维,但是苦于权势太小,无法与玉真公主抗衡。于是就嘱咐王维带上琵琶,又准备了他自己作的曲子和诗歌,去参加玉真公主的宴会。在宴会上,歧王让王维独奏新曲,声调凄切,满座为之动容,玉真公主问:“这是什么曲子?”王维回答:“这是臣新近做的曲子,叫《郁轮袍》。”
公主甚是惊奇,非常高兴。歧王趁机说:“此人不但音乐出众,词学更是无人能及。”公主更感惊异,问王维是否带着写就之诗,王维从怀中取出准备好的诗卷奉上,公主览后大惊:“这些诗都是我平时喜欢吟诵的,原来一直以为是古人所作,想不到竟是你写的!”于是让王维更衣升座,不再在伶人之列。席上,王维风流蕴藉,应对风趣,大为宾客赞赏,歧王又说:“如果今年的进士能以此人为解头,那的确是国家的容光啊!”玉真公主满口答应:“叫他应举就是了,我当全力荐他。”于是,原来内定的张九皋被王维淘汰,次年,王维成为状元,时年二十岁。
 这些事情现在看起来似乎有暗箱操作的嫌疑,但是科举制度从隋代发明到唐代,规制不是很完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此,当时科举托关系(当时称为“请谒”)也是很普遍的事情。
  王维进士及第之后,被拜为太乐丞,职责是管理皇家乐队。王维的音乐天赋让人惊异,据说曾经有人给他看一幅乐工演奏的画,他一看就说:“这是正在演奏《霓裳羽衣曲》,演奏到第三叠第一拍。”别人不信,于是找了个乐队来演奏,当奏到第三叠第一拍的时候叫乐工停止,与图画一一对照,竟然分毫不差,众人叹服。
但是王维估计是不会喜欢这个官职的,因为在当时,乐工地位十分低贱。韩愈曾经把从事贱役者统称为“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并说他们是“君子不齿”的,可见其地位低下。唐代著名的画家阎立本在当时就以画艺而闻名海内,秦王府的十八学士像以及贞观时期凌烟阁功臣图都是他的手笔,时人咸称其妙。但是他最害怕的就是被当成画师对待。一次太宗与群臣宴饮,叫阎立本来画画,当时阎立本已经官至主爵郎中,听到召唤,匍匐在一边挥笔作画,一边偷眼看与皇帝宴饮的大臣,惭愧异常。回家之后他对儿子说:“我也是官员,却以画画而知名,亲自来做这样低贱的事情,没有什么羞辱比这更大的了!”让状元来管理乐队,这在当时来说,的确是个让人啼笑皆非的任命,但是,王维就连这个官职也只做了几个月,原因是他手下的伶人未经他同意,偷偷拿出仓库里的黄狮子演出,犯了僭越之罪,于是王维被贬为济州司户参军,成了一个管理仓库的小官。
这时候的王维并不知道,这只是他人生沉浮的开始。
  
  升沉不过一秋风
  
  王维在开元十四年(726)辞去济州司户参军之职,开始了他的闲居生涯。在长安。他认识了孟浩然,还写诗劝孟浩然归隐:
  杜门不欲出,久与世情疏。
以此为长策,劝君归旧庐。
 但是他自己似乎对仕途还没有完全失去信心,三十四岁那年,王维献书宰相张九龄,后被拜为右拾遗,监察御史,都属于闲职。张九龄罢相之后,王维开始对官场感到厌恶,这时的他,一直处在半官半隐之间,也许,他在和大唐帝国一起,等待着一个将改变他们后半生命运的事件的到来。
  天宝十四载(755),安禄山自范阳起兵反叛,次年六月,叛军攻陷潼关,随之攻入长安,玄宗带着杨国忠杨贵妃等仓皇出逃。而不知内情的百官第二天还照常上朝,直到久等皇帝不来才知道,自己被抛弃了,而此时要逃跑为时已晚,王维就是这些官员中间的一个。
叛军进入长安之后,由于王维诗名太大,安禄山派人将他迎到洛阳,要委以官职,王维服药装哑不从,但是安禄山将他软禁在菩提寺,委以给事中官职。
  长安失陷两年后,就在至德二年(757)九月被唐军收复,十月,洛阳也被收复。王维与其他接受伪职的官员都被关入狱中,按律当死。但是王维在陷贼期间作的一首诗却救了他的命。那是他被关押在菩提寺时,一天听说安禄山在凝碧池宴请叛军百官,并要乐工奏乐,乐师雷海青痛恨叛军,摔琴痛哭,结果被安禄山分尸,王维十分感伤,作诗说:
 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
  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
  王维被关押之后,有人把这首诗拿出来作证,说他仍然忠于唐王朝,加之他的弟弟王缙请求削去自己官职为王维赎罪,唐肃宗特此赦免了他,还授予他太子中允的官职。但是,此时的王维,对官位名利,已经毫无眷恋之心了。
上元元年(760),王维转尚书右丞,这是他最后所任之职。第二年七月,王维去世。传说,他预知自己死期,于是沐浴更衣,含笑坐化。同年(一说次年),诗仙李白去世,据说是跳入水中捞月而死。两个在唐朝最富盛名的诗人,用自己的方式完成了自己在尘世中的使命,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但是,他们却给我们分别打开了两扇大门,李白的大门通往自由与狂放的潇洒,而王维的大门后面,是山水的清灵和静谧,这是经历了红尘的喧嚣之后的静谧,也是还山水以神性的本真的静谧。从此,中国的山水有了性格,有了感情,有了思想,有了灵魂。自然终于开始张开双臂,迎接向她飞奔而来的诗人,诗人也开始使用王维赋予的翅膀,飞向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
最简单的伟大
  
  如有时一挥而就的画稿
  留下大师真实的笔触
  ——里尔克
使至塞上
  王维  
  单车欲问边, 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 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 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 都护在燕然。
 【注释】
  本诗作于开元二十五年(737)春夏,当时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战胜吐蕃,王维以监察御史身份奉使出塞宣慰。单车:指独自。问:慰。属国:附属国。居延,汉时属国,在今甘肃张掖西北, 此行的目的。 《后汉书.郡国志》: “凉州有张掖、 居延属国。”过:访。征蓬:蓬草根浅,随风飘行,所以古人以征蓬、飘蓬喻行旅之人。征,行。萧关:汉、唐时西边要塞,在今宁夏固原县东南。候骑,骑马的斥候,即骑马的侦察兵。都护:边疆重镇都护府长官,这里指崔希逸。燕然:山名,即杭爱山。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汉将窦宪击破匈奴北单于,追击至燕然山,刻石纪功而回,后世用为克敌制胜的典故。这里借用之。 
开元二十二年(734),一代名臣张九龄担任中书令,曾因伶人舞黄狮子而犯禁被贬的王维在迷茫中看到了一线熹微的曙光,他上书张九龄自荐,被擢为右拾遗。可是好景不长,两年后,张九龄罢相,李林甫担任宰相。张九龄被贬对王维的打击很大,因为他从中看到了自己政治理想的破灭,只是当时他还未必知道,这一事件不仅是他个人仕途的一个转折点,还是玄宗朝由清明到黑暗的转折点,甚至也是整个唐朝被迫与盛唐气象告别的拐点。
开元二十五年(737)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塞宣慰,察访军情,其实,这只是变相将王维排挤出朝廷,发配边地罢了。
   当王维带着简单的随从走出长安走向大漠的时候,他心中涌起的,大概是无边的激愤和孤寂吧?西出阳关,征程万里。王维的车走过了一个个附属国的帐幕,经过了一条条河流,翻过一道道山脉,渐行渐远,他心里知道,自己也离那个富庶繁华的中心越来越远了。蓬草根浅,于是只有被风吹得到处飘飞,而这又何尝不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呢?看着辽阔的蓝天,大雁飞过,那是回家的雁阵吧?可是,诗人此去,却不知何时才能返回故里。
上苍的安排经常让人感觉到令人惊讶的完美:在诗人走入人生的一个低谷的时候,他以自然之手在诗人面前展现出了一幅雄浑壮阔的画卷,让诗人赞叹,倾倒,而更重要的是,这位诗人同时还是一位杰出的画家,他以画家的眼睛来看自然,用音乐家的琴弦来演绎,再用诗人的歌喉来咏唱,还有什么安排比得上这样的精妙绝伦呢?
  中国画的最高境界,表现为“山水”,而“山水”,则由王维开创了新生命。王维的水墨画风,几乎影响着中唐以后的中国山水画发展的全部历史。至少可以说,占据中国古代山水画主流的文人画,都接受了王维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集音乐家、画家、诗人为一身的王维,将音乐的韵律美与绘画的构图、线条、色彩之美融入了诗歌当中,从而形成了一种完美而独特的诗风,用苏轼的话来说,就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我经常在想,如果是别的诗人看到王维曾经看到的这种景色,会用怎么样的诗句来描述?要知道答案,已经很困难了,因为,王维的两句诗,已经成为了描述大漠景物的不朽的诗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追求语言的陌生化几乎是每一个作家的梦想,于是诗人们经常“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甚至“语不惊人死不休”。可是,王维的这两句的用词却是简单平实得让人吃惊,没有绚烂的词藻,没有一鸣惊人的修饰,而是用了两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词:“直,圆。”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借香菱之口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象是见了这景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
其实,这里展现的,正是作为画家的王维高超的构图技巧:整个画面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只有两个简单的几何图形:直线,圆圈。这是两条最古拙的线条,但是用来表现粗犷豪迈的大漠,还有什么线条比它们更适合的呢?而在这线条之外,画面中剩下的,只有大片的空白,这样的构图,与国画的留白可谓如出一辙,而这大片的空白,正是另外一位神灵的居所,这位神灵,叫想象。
王维用最简单的线条把画面精简到了不能再精简的地步,但是却最大限度地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真正的诗意不在这孤烟和落日之内,而是在之外的广阔天地之中,于是,任何对大漠的苍茫壮阔的描写都显得多余,因为,真正的描写,是读者凭藉着这满纸的留白看到的只属于自己的景象:将军想到疆场,士兵怀念家乡;旅人驻足凝望,思妇黯自神伤……于是,王国维先生兴奋地称赞这两句为“千古壮观”,也就不足为奇了。 
   云在青天水在瓶
  
  中国的山水诗诞生于南北朝,开创者是谢灵运。在此之前,山水只是作为诗歌的背景出现的,谢灵运首先将自然景物当作主体进行描绘,开风气之先。但是,谢灵运对山水的描摹还仅仅停留在模山范水的层次,尚未将思想与灵性赋予山水之中,因此,山水诗还未达到应有的高度,于是,这个使命就落到了唐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王维的肩上。
经过了仕途多次的坎坷之后,王维早已厌恶了官场的纷争,他说:“晚年颇好道,万事不关心。”家庭的佛教氛围使他从小就笃信佛教。盛唐之后,禅宗盛行,其中南禅宗“不立文字”,注重内省的修行方式得到包括王维在内的很多文人的喜爱,晚年的半官半隐生活更是为王维纵情山水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于是,在他的笔下,山水已经不仅仅是自然美的代名词,更是成了寄予诗人思想和情怀的绝好载体。
面对山水,诗人经常是以独坐冥思者的形象出现:“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在诗人眼里,山水自有一番豪迈而不狂野的旷达之气:“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上天选中了王维作为唐代山水诗的代言人,应该是唐诗的幸运,因为这个令人叹服的天才,将诗、画、乐、禅融为一体,创造出了诗歌史上最具灵性的诗歌,直指人心,让人玩味不忍去:
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赫尔岑说:“一个僧侣,无论他多大年纪,总同时既是老人又是少年。他由于埋葬了个人的一切而重返于青春,变得超然物外,心胸开阔。”此时的王维,大概已经达到这样的境界了吧?王维的很多诗歌里面都使用了空山的意象,他笔下的空山,不是寂寞凄凉之所,即使“空山不见人”,也会“但闻人语响”,山更像是诗人最忠实的伙伴,伴随着诗人独坐,沉思,何况是秋高气爽之时,新雨沐浴之后的空山呢?
诗人独步山林之间,空气中飘散着雨后湿润的味道。月亮缓缓升起,月光从松间温柔斜射下来,清泉流过山石,潺潺有声。一切都是那样的安详、从容,淡定不惊。上苍在亿万年前就安排好了这月光和清泉,唯有到了今天,他的苦心才为王维所领会:诗人走进了自然,或者说,回到了自然。不再把山水作为观察的对象,而是让自己成为山水的一分子,融洽,和谐而又自然。
明白这一点,就不难了解,为什么在后面两句出现了叽叽喳喳的姑娘和归来的渔人了:一切都是自然之母孕育的子女,我们来自自然,归于自然,我们的存在也是自然存在的证明,所谓禅,就是那盏幽微的油灯,引导我们远离世俗的繁华和争斗,回归和谐与自然的家园。自然是流动的,因此,诗歌的颔联和颈联为我们描写了四幅流动的画面,月照松间的稀疏之影,泉流石上的耳闻之音;浣女嬉戏的清脆欢笑,莲移船动的归来之景。
宗白华先生说:“禅是动中的极静也是静中的极动,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动静不二,直探生命的本原。”王维将充满灵性的禅意引入了山水之后,山水便不再是僵化的存在,而是充满了哲理,充满了灵性,充满了智慧,李泽厚认为,王维的作品,“具有一种充满机巧的智慧美。它们以似乎顿时参悟某种奥秘,而启迪人心,并且是在普通人和普通的景物,境遇的直感中,为非常一般的风花雪月所提供、所启悟。”
南禅有三种境界:其一“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其二“空山无人,水流花开”;其三“万古长空,一朝风月”前两种境界还处在蓄意的隐遁和逃避之中,以“空”为鹄的,以遁为手段,执著而刻意。到了第三种境界,放下执著,忘记刻意,才发觉,万古的时间是空,长空的空间是空,绚丽纷繁的风月也是空,于是终于感悟:“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原来,所谓禅,并不一定就是青灯古佛,并不一定就是孤寂禅坐,吃饭挑水无非禅,真正的觉解,就在这自然的美景中,就在这自然化的智慧和智慧化的自然中。只是我们在尘世中迷途太久,已经无法返观了而已。
而真正的智慧是不强求的,诗人化用《楚辞.招隐》中“王孙兮不可久留”的句子,从容散淡地吟道:春天的花谢了,就让他谢吧;王孙如果想留,就随你留下吧。没有自以为得道者的居高临下,没有自以为真理在握者的盛气凌人,因为诗人知道,既然最高的智慧是自然,那么,给自然选择的权力,给人以去留的自由,那也是智慧。
唐代李翺问药山禅师:“何为道?”禅师回答说:“云在青天水在瓶。”让一切回归自然,回归本真,那就是道,因为,道法自然。
 到哪里去倾听落花的声音
  
  鸟鸣涧
  王维
  人闲桂花落①
  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飞鸟
  时鸣春涧中
 注释:
①桂花:有人认为桂花有春花、秋花、四季花等不同种类,此处写的当是春天开花的一种;有人认为诗人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情思旨趣,万物为我所有,本不关乎实有。
  明朝胡应麟说:“太白五言绝句,自是天仙口语,右丞却入禅宗。如‘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深涧中’。……读之身世两忘,万念皆寂,不谓声律之中,有此妙诠。”以佛入诗,是王维诗的最大特色,他被后人称为“诗佛”,原因也就在此,而在他众多的禅意诗中,这首无意是声名最盛、流传最广的一首。
 王维笃信佛教,连自己的名字都出自佛经典故,他名维,字摩诘,连读就是“维摩诘”,维摩诘是佛经人物,通达甚深般若智能,神通广大,曾多得佛祖称许。王维举家好佛,王维自己也称自己“以般若力,生菩提家”,可见家庭对其影响之深。
  这首《鸟鸣涧》,为人们描绘出了一个极其幽静的世界:桂花落下,簌簌有声,反衬出春山之寂静,连温柔的月亮升起,月光泻到宿鸟身上,都打破了这难得的宁静,于是鸟雀惊飞,声闻幽谷。
人们经常说,这样的景象,这样的心境,现代人已经没有了。因为工业化生产已经使自然的领地日渐缩小,人们的心绪也越来越浮躁,于是,功名利禄成为人们唯一的追求目标,纷纷扰扰的红尘之中,还有几个人能听见落花的声音,又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闲情呢?
这话听起来不错,但是仔细一想,似乎也有些不对:人类的进步固然使纯粹的自然越来越少,但是也不至于就忙碌得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人心的浮躁任何时候都有,即使是王维那个时代,汲汲于功名者也不在少数,但是为何独有王维听见了落花的簌簌之声?或者说,即使我们现在身处闲暇,是否就一定能倾听到这“自然”之声呢?
此诗其实为我们展现的是两个世界:心内世界的空灵寂静,外在世界的闲适散淡。桂花飘落的声音,无人能听得,但是心神俱寂,于是万籁有声,声音不是用耳朵听到的,而是用心灵听到的,“相由心生”,这“相”,其实就包括了声音。人心如果是寂静清灵的,那么即使是身处通衢大道,也自然会有一份清新素净;反之,即使身处清幽山谷,恐怕也难掩欲火炎炎。六祖慧能曾说:“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不必把自己的空虚和浮躁都推到外物影响上。
现代人过分强调外物对对自己的影响,似乎如果生活在唐山宋水,自然就会有一副仙风道骨,自然会省得诗情画意,于是,一边在片刻离不开工业文明的同时,一边在大骂文明对自己的戕害,呼唤着回归自然,回归田园。但是,现代人的所谓回归,跟城里人出钱去买下乡下的一块地,让当地农民帮自己种点蔬菜一样,无非是叶公好龙式的换换口味而已,或者,也不过是为自己的浮躁和轻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慧能在南海法性寺,印宗法师讲《涅槃经》,风吹旗幡飘动。两个僧人争论到底是风动还是幡动,慧能说:“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心动。”内心如果是澄澈的,外物不管如何变化,其实,都不会改变自己那一份可贵的空灵。
 唯物也好,唯心也好,其实这世界本无可唯,唯心并非唯虚空,而是守住内心的大道,保留灵魂的质朴,拒绝矫饰,拒绝伪装。《传灯录》载:慧海禅师说自己一直用功学佛,别人问他如何用功,他说:“饥来吃饭,困来即眠。”人说:“大家都是这样的,你这叫什么用功呢?”慧海说:“有人吃饭的时候总不肯吃饭,要这个要那个;睡觉的时候总不肯睡觉,想这想那。”
吃饭睡觉就是禅,不论这饭是一箪食一豆羹,还是王公贵族的钟鸣鼎食,也不过这饭是唐宋的粗茶淡饭,还是豪华酒店的西式大餐,一切拿来便吃――倘我心不移,外物何可移我?于是有人戏称,参禅的最高境界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当心灵的澄澈与自然同一时,其实也就无所谓自然了,因为,心灵自有大世界,自有大自在,心即自然,自然也就是内心。这才是禅宗所谓的直指人心而不求物外,“明心见性于一念之间”。觉悟了心体的本真,也就是《菜根谭》所说的,不失去内心的本真,即使不建功立业,不著文章,也是堂堂正正做人了。
而这种不失去本真,往往就是一种返朴归真的顿悟。宋代青原行思禅师曾提出参禅的三种境界:
  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禅中彻悟: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山还是唐朝的山,水还是宋代的水,或者说,即使山不是唐朝的山,水不是宋代的水,但是如果我们拥有和诗人一样的情怀,一样的静谧,那么,山水也自会有诗意。
王维的时代,也是在不断的进步之中,但是他也能从山水中寻找到人生的智慧和哲学的领悟;当我们身处现在的社会时,如果保留住自己心内的纯净和安详,外物也就无足轻重。
 因此,唐朝的花开,宋代的花落,和今天的其实区别很大,但是,如果没有澄澈的心,即使我们与王维身处同一时代,也无法领会《鸟鸣涧》中一份难以与人言传的诗意和禅意;但是如果有安详微笑的内心,即使我们身处车水马龙的喧嚣之中,也能在心底听到,唐朝的那朵花悄然开放的声音,也能在心底感觉,宋代的那朵花默默凋谢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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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0 1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诗的江山【四】
将绝句咏成绝唱  
  
  “二十四史”可是说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历史系统,但是究其根本,这只不过是一部帝王将相的历史。鲁迅先生说,二十四史就是二十四姓的家谱,可谓一语中的。只要是权贵者或者跟权贵有联系的人,,不管你是白痴还是变态,在中国的史书里总会有一席之地,看来,要在中国青史留名,不借助权贵的东风几乎是无法做到的。而一些真正彪炳千秋的人物,在所谓正史中却往往只有寥寥数语。王昌龄就是这样的人。关于王昌龄,《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只有区区51个字的介绍,《新唐书.王昌龄传》也只有98个字的介绍,于是,要了解这位不管是在生前还是死后都享有声誉的唐代边塞诗的代表诗人,我们只有从散落的野史和笔记中去寻访他的踪迹了。
在盛世中坎坷 天下谁人不识君
  
  王昌龄,字少伯,生卒年不详,一些资料记载,他大概生于698年左右,卒于756年前后。关于他的籍贯,正史中也没有记载,有人说他出身太原王氏,有人又说他是京兆长安人。开元十五年(727),王昌龄中进士,任秘书省校书郎,开元二十二年,又应博学宏词科登第,授汜水都尉的官职。
王昌龄一生做的官都很小,最大的不过是江宁县丞罢了,后人也就因此称他王江宁。而且,他一生坎坷,屡遭贬谪。被贬的原因,史书里只含混地说了四个字:“不护细行。”王昌龄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似乎犯不着正史为尊者讳,于是,我倒是愿意把这话理解为莫须有。而被贬了官还被加上莫须有罪名的诗人,心情应该是愤懑不平的吧?他在《芙蓉楼送辛渐》里曾经不无凄凉地说:如果有亲友问起我的情况,你一定要告诉他们,我的品德没有改变,不是像别人传说的那样糟糕啊!(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悲凉之情,跃然纸上。
 杜甫曾经发牢骚说:“名岂文章著。”其实他也许错了,中国固然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做了官,对扬名更有好处。《旧唐书》里关于崔颢、孟浩然、王昌龄都是一笔带过,唯有高适单独立传,也就是因为后来高适当了将军。但是以布衣之身能在这貂裘簪缨之中以自己的才华取得一席之地的诗人,也就注定了将超越那些本记世家而成为不朽。杜甫自身就是这样,王昌龄也是这样。
 王昌龄在世的时候就享有诗名,被称为“诗家夫子王江宁”,把他比作诗歌中的孔子,的确是冠绝海内了。因为诗名很盛,王昌龄与当时很多著名诗人都有交往,年轻的时候,他和孟浩然是好朋友,曾经“二人数年同笔砚”。他跟王之涣、高适等人也是好友,现在还流传着他们“旗亭画壁”的典故。(参看拙作《用时代来书写人生》)开元二十七年(739),王昌龄因事被贬谪岭南,孟浩然以诗相送(《送王昌龄之岭南》)。经湖南岳阳,他遇见李白,于是写诗赠之(《巴陵送李十二》)。次年,他由岭南返回长安,并被任命为江宁县丞,不久又受毁谤,被贬为龙标(今湖南黔阳)县尉。李白听说之后,既痛心朋友的遭际,又牵挂朋友的安危,于是写了《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杨花落尽子规啼,
  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
  随君直到夜郎西。
  常建在《鄂渚招王昌龄张偾》一诗中曾为王昌龄鸣不平 :“谪居未为叹,谗枉何由分?”可是,权位者一句模棱两可的“不护细行”就傲慢地化解了一切,于是,傲视权贵的李白,只好把对朋友的牵挂与思念托与明月,陪伴朋友的旅程了。
 王昌龄最好的朋友是孟浩然,而孟浩然甚至为了这个好朋友而搭上了自己的命。开元二十八年(740),王昌龄由贬所回长安,路上,他去拜访孟浩然。孟浩然当时背上生疮刚好,医生嘱咐不能喝酒,但是好朋友久别重逢,大喜过望。孟浩然根本不顾医生的嘱咐,与王昌龄痛饮,结果引得病再次发作,回天乏术,演出了一场真实版的“舍命陪君子”。不过,孟浩然在临终的时候,大概也是微笑着的吧:用这样的方式,与这样的朋友告别,也许这才是最诗人的告别方式。
王昌龄的生年不详,卒年也不详,只是在《新唐书》里有一段简单的记载:安史之乱爆发之后,王昌龄离开了龙标,往东北走。没人直到他要去哪里,只知道他应该是走向自己的归宿。在安徽境内,刺史闾丘晓杀害了王昌龄。没人知道闾丘晓为什么杀他,甚至连“不护细行”这样的官样文章,刺史大人也不想烦心去做了,一代诗杰就此陨落,此时的王昌龄,还不到六十岁。
让人们略微感觉到一些安慰的事情发生在王昌龄去世之后:宰相张镐率军与叛军作战,命令闾丘晓派军增援,可是闾丘晓没能按时赶到,违犯军令,按律被判死刑。死到临头,闾丘晓求饶,说家里还有老人需要奉养,希望宰相能网开一面。张镐冷冷地看着他,只说了一句话:“王昌龄的家人应该是谁供养呢?”闾丘晓听后默然无应,于是被处死。
七绝圣手 将绝句咏成绝唱
  
  绝句也叫绝诗,四句一首,短小精萃。它是唐代流行起来的一种诗歌体裁。施存蛰先生在《唐诗百话》中说:远在晋宋时代,诗人论诗,常常说:“二句一联,四句一绝。”意思是说:每二句为一联,不管对不对,只要每二句末协一个韵,就是一联。每四句,即二联二韵,就是一绝。绝句这个名称,即起源于此。而联绝也就成了诗的代名词。刘宋时,吴迈远爱作诗,宋武帝说他“联绝之外无所解”,就是说他除了做诗之外,什么都不懂。
“绝”的意思是断绝。“四句一绝”是用四句诗来完成一个思想概念,古人称为“立一意”。五言的绝句简称五绝,七言的绝句简称七绝。
  绝句虽然是从唐代流行起来的,但是并不产生于唐代,专家们对其来源说法不一,但大多还是认为,绝句起源于齐梁,来源于汉代诗歌。
  绝句发展到唐代,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诗歌体裁,很多诗人用它来表情状物,抒发感慨,留下了许多传世之作。而在七绝的写作范畴,后人最推崇的还是王昌龄,后人将其称之为“七绝圣手”,他的《出塞》,更是脍炙人口之作:
 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关、山、月,总是唐代边塞诗咏叹不绝的意象,很多诗人都对之乐此不疲。如李白《关山月》起句就是“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乐府解题》说:“关山月,伤离别也。”关隘的冷峻,苍山的高远,明月的忧伤,结合在一起,就自然构成了边塞诗开阔雄浑而又凄凉伤感的气象。而王昌龄《出塞》起句更是将空间的边塞与时间的战事联系在一起:明月还是秦汉的明月,边塞还是秦汉的边塞,但是从古到今,那些出塞远征的将士又有谁是衣锦荣归的呢?
诗人不是在将帅的旌旗下呼喊口号,也不是在暴力的阴影下歌唱杀戮,月光清冷地照在秦汉的关隘上,作者分明看到的是古往今来将帅宅邸房基下的累累白骨!战争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屠戮敌人的生命,还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可是无能的将帅们似乎根本不顾及这些,他们只顾着为了自己的升官发财而把大批的生命,包括己方和敌方的,都送上不归的黄泉路。
于是诗人愤怒地指斥:假如能有飞将军李广那样的良将,阻挡住敌人的进攻,难道不就可以保护住无数无辜牺牲掉的生命吗?边塞还是秦汉的边塞,悲剧也还是秦汉的悲剧,而只要统治者还是这样穷兵黩武,将帅还是这样草菅人命,这样的悲剧就永远不会停止。杜甫在《前出塞》里也有过同样的思索:
挽弓当挽强,
  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
  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凌,
  岂在所杀伤?
  但是杜诗比起王昌龄的《出塞》,无疑显得过于直白,有些流于说教,缺少了诗歌的含蓄。前面虽然有“挽弓当挽强”几句造势,但是相比与王昌龄的秦月汉关,毕竟少了几分雄浑与壮阔。因此,王昌龄的《出塞》被明代李攀龙誉为唐代七绝压卷之作,也就不足为奇了。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删稿》中说:“词人之忠实,不独对人事宜然。即对一草一木,亦须有忠实之意,否则所谓游词也。”诗人首先应该拥有的,是一颗敏感而忠实的心,这颗心关注的首先是人心,不管这人心是在是大漠风沙,还是在楼台闺阁。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高唱“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王昌龄,为什么也能咏叹丈夫外出征战的少妇的“小心思”了:
闺怨
  闺中少妇不知愁,
  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
悔教夫婿觅封侯。
投笔从戎是很多男子永恒不变的愿望,自嘲“寻章摘句老雕虫”的诗鬼李贺,也慨叹“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可是,当建功立业的浪漫色彩随着时间和等待被洗净磨淡之后,一身丽妆,流连高楼的少妇突然向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柳枝是唐人赠别时常用的礼物。女子看见春日的杨柳,大概想到了送丈夫远征时的情景了吧?她大概还记得,自己曾经豪情满怀地鼓励丈夫一定要奋勇杀敌,建功立业,光耀门楣;也曾记得,当时自己的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夫贵
妻荣”的小心思,小虚荣。
可是,在这春日的明媚中,女子对自己曾说过的话开始怀疑了:这样做,值得吗?流水易逝,落花无情,以厮守缠绵为代价,来换取功名利禄,是否就是人生的终极目标?诗中的女子干脆得可爱:她“悔”了,悔就悔在正是自己把丈夫推出门,让他踏上万里征程,而现在,从来不知愁的自己,却要独自承受这“江水流春去欲尽”的等待。小小的一首诗,一波三折,在春日的阳光下偷偷晾晒出淡淡的愁绪,但透过这愁绪,却又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首诗字字鱼贯而来,流畅通达,如一条小溪,婉转而来,又婉转而去,留下的,是耳边潺潺的水声,和眼前潋滟的波光。
 用短短的四句,区区二十八个字,传达出的,却是超越了字数篇幅之外的无限丰富的情怀和感触,词绝而意无穷。于是,七言绝句这种体裁,在王昌龄的手里,就登上了唐代诗歌的一个顶峰,成为绝唱。 
 唯一的例外
  
  中国的诗人,其命运似乎总是跟“仕途坎坷”四个字联系在一起的,初唐四杰个个官卑职小自不待说,诗仙李白梦想出将入相,但是却被赐金还乡,诗圣杜甫一生贫寒,晚年竟飘沦江湖。很多诗人的人生历程也就是一部贬谪史,如苏轼秦观等等。但是,在唐代历史上,却有唯一的一个例外:他以诗人身份,登上高位,最后被封侯。这个人就是高适。
仕途顺利的诗人
  
  高适(700-765),字达夫,一字仲午,沧州人。高适的父亲曾任韶州(现广东韶关市)长史,高适小的时候就跟着父亲一直旅居在广东,后来父亲死在任上,高适无依无靠,只有靠亲友接济为生。《唐才子传》说他“少性拓落,不拘小节”,成天就跟赌徒们混在一起,他的《邯郸少年行》里,就是对当时生活的真实反映:“宅中歌笑日纷纷,门外车马常如云。……且与少年饮美酒,往来射猎西山头。”高适爱交游,有游侠之风,并以建功立业自期,对自己的才能充满自信:“公侯在我辈,动用在谋略。”那时他才名已经在外,为了求进身之路,高适早年曾经游历长安,后到过蓟门、卢龙一带,但都没有成功。直到天宝八载(749),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他参加了一次临时性的有道科考试中举,被授予封丘尉官职,这时候,诗人已经将近五十岁了。
县尉这种小官对于高适来说,与他的宏图大志相差实在太远了。高适在《封丘作》诗中痛苦地写道,原来以为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事,可是衙门里面什么事情都有严格的约束,让人难受。(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而眼中见到的小吏对上官的百般逢迎和对百姓残酷的欺压,更是让这燕赵的侠士感到愤懑:“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当他回家向家人说起自己的痛苦的时候,竟然连家人也不能理解他,(归来向家问妻子,举家尽笑应如此)于是,诗人只想远离这黑暗的官场,归隐田园了。(乃知梅福徙为尔,转忆陶潜归去来)于是,高适辞官,又一次来到长安,次年入陇右,担任河东节度使哥舒翰掌书记。
 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叛军一路南下,朝廷派高仙芝、封长清平叛,均被叛军打败,两人被杀。叛军直逼长安,玄宗任命哥舒翰守潼关,但是又派宦官李大宜作监军。李大宜不懂军事,竟然强迫哥舒翰放弃天险与叛军作战,结果大败,哥舒翰投降。唐玄宗被迫逃往四川。高适从骆谷奔赴河池郡,见到玄宗,上书说:“哥舒翰忠义为国,但是年老体弱,难以胜任。而监军李大宜整天饮酒歌舞,不恤军务。盛夏时节,将士们连糙米饭都吃不抱,怎么能够不败?”(《旧唐书》本传)玄宗赞赏高适敢于直言,任命他为侍御史,不久又升为谏议大夫。身为高官,高适仍然是“负气敢言”,因此“权幸惮之”。
 肃宗即位之后,永王李璘占据扬州,阴谋叛乱。在此之前,玄宗准许诸侯王各自镇守一方以抵御叛军,高适当时就提出反对意见,但是未被采纳。此时玄宗才明白高适的意见是正确的。于是肃宗委任高适为御史大夫、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淮南节度使,顺利平定了叛乱。高适的迅速崛起引起了宦官李辅国的嫉妒,也引起了其他权臣的不满,于是被贬为四川彭州刺史,后改剑南西川节度使。肃宗去世,代宗即位,高适被征还朝,任散骑常侍,加银青光禄大夫,进渤海县侯。
 永泰元年(765),高适去世,被追授礼部尚书,谥号“忠”。
  《旧唐书.高适传》说:“有唐以来,诗人达者,唯适而已。”的确,以诗人之身而登庙堂之高,高适不仅是唐代诗人中唯一的一个例外,就是在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也许,这也是上苍对诗人的眷顾,也是对我们的眷顾,让我们在看到了太多的诗人坎坷之后,还有高适可以安慰我们,让我们觉得,诗人的美丽,是有回报的。
 四海之内皆兄弟
  
  别董大
  千里黄云白日曛,
  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
有专家考证,董大是当时一个著名的乐师,但是其生平已经不可考了。唐代送别诗很多,其中,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元二使安西》和这首《别董大》都是其中脍炙人口的佳作。《别董大》格调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相似,王勃高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而高适更是满怀豪情地勉励朋友:“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后人评价,这句诗比王勃的诗更有豪杰气概,也许,这是与诗人自身的性格和经历密不可分的,因为,这话与其说是对朋友的安慰,还不如说是诗人自身的写照。
高适为人侠义,好结交。早年过着“弹棋击筑白日晚,纵酒高歌杨柳春” (《别韦参军》)的放浪生活。游历长安卢龙之后,曾在宋中居住,与李白杜甫结交。《唐才子传》说:他们“酒酣登吹台,慷慨悲歌,临风怀古,人莫测也。”三人分别之后,也经常有诗歌唱和,互通友情。
高适为人侠义,好结交。早年过着“弹棋击筑白日晚,纵酒高歌杨柳春” (《别韦参军》)的放浪生活。游历长安卢龙之后,曾在宋中居住,与李白杜甫结交。《唐才子传》说:他们“酒酣登吹台,慷慨悲歌,临风怀古,人莫测也。”三人分别之后,也经常有诗歌唱和,互通友情。
肃宗上元二年(761)的正月初七人日那一天,高适写诗寄杜甫说:“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今年人日空相忆,明年人日知何处?”当时杜甫未及作答。后来杜甫离开四川,整理文稿时重读高适的诗,那时高适已经去世了。杜甫睹物思人,于是写诗寄托哀思:“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诗久零落。”对故人的思念,感人肺腑。自此,高适杜甫人日唱和的故事便成为佳话,至今,每年人日这一天,成都杜甫草堂都要举行活动,纪念这两位诗人的友谊。
 而另一位伟大的诗人,也是高适的好友,诗仙李白,在他们分别之后,其境遇不仅是艰难,甚至是危险了。
  李白跟高适、杜甫会面时,正好是他被唐玄宗赐金还乡的时候,其实,他的仕途已经结束了。但是志向远大为人自负的李白从来就不认为自己会这样沉沦下去。天宝十五年(756),太子李亨于甘肃灵宝即位,是为唐肃宗,尊称玄宗为太上皇。李亨的即位激起了诸王的不满,永王李璘在江陵起兵,打算自立。当时李白正在庐山隐居,于是李璘想将这位誉满天下的名士罗致旗下,以壮声威,于是派心腹谋士韦子春三次上山,以平定安史之乱、复兴大业的名义,聘请李白参加他的幕府。李白应聘下庐山,入永王军为僚,夫人宗氏竭力劝阻,李白不听。
当时高适正担任江陵长史,如果说李白此时体现的是对政治完全的无知的话,高适却表现出非同寻常的政治敏感。他一眼看出永王有对抗肃宗之意,于是借口有病,偷偷离开江陵,投奔肃宗,详细介绍了江东形势,说明永王必败之状。肃宗任命高适为节度使,与来瑱、韦陟共同率兵平定永王之乱。
 野心勃勃的李璘兵败被杀,而曾被李璘奉为座上宾的李白也因“附逆”而下狱,命在旦夕。知道友人身处危难之后,高适极力营救,加之名臣郭子仪更是以身家性命为李白担保,终于使诗仙免除一死,而被判流放夜郎。在诗人流放的路上,高适和郭子仪还在为李白求情,终于使皇帝下诏赦免了李白。此时李白正好走到白帝城,得知消息之后,诗人兴奋地写下了名作《早发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
  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
  轻舟已过万重山。
  高适的诗名不如李白杜甫,但是,他却在杜甫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在李白最危险的时候尽力相救,两位伟大的诗人,有他这样的朋友,是一种幸运,这也是唐诗的幸运,因为唐诗的历史,也因为高适的真诚的友情,得以走到一个更高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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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0 11: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诗的江山【五】
诗仙很狂似乎是在意料之内,但是沉郁顿挫的诗圣杜甫狂,这多少让人有些意外。他自己诗里就说:“自笑老夫老更狂。”杜甫曾经在成都住过几年,当时是依附剑南西川节度使严武。但是,杜甫对自己的恩人似乎并不是那么尊敬。有一次他喝醉了,甚至指着严武的鼻子说:“没想到严挺之居然有你这样的儿子!”严挺之是严武的父亲。在古代,称别人的父亲的名字是极其无礼的行为。在讲究儒家伦理的唐代,对父讳是很重视的。
诗鬼李贺的父亲叫李晋肃,于是就有人说,李贺不应该考进士,因为“晋”与“进”同音。关于这事,韩愈还专门写过一篇《讳辨》,对这种观点进行驳斥。可是李贺终究也没有胆量冒天下之大不韪,终生都没敢去考进士。由此可见,杜甫的行为在当时人看来是多么狂妄。严武是一个武人,对杜甫的狂早就忍受很久了。据说,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了,提起宝剑就要出去杀杜甫,可是衣服被蚊帐钩子钩住了,怎么也解不开,手下一看,马上去通知严武的母亲,母亲亲自来求情,杜甫才免去一死。《新唐书》甚至说:李白的《蜀道难》有“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的句子,其实就是担心杜甫的生命安全,表现自己对他的关心的。
  不过,杜甫的“狂”似乎也是有遗传的。杜甫的祖父是杜审言,是唐初的诗人。苏味道当天官侍郎,杜审言出来说:“苏味道必死!”人家惊问其故,他说:“苏味道看到我写的判词,一定会羞死!”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是杜审言病重的时候,宋之问、武平一等人来探望他,他却说:“我被‘造化’这个小儿害得不轻啊!我也无话可说,不过我在世的时候一直压着你们,我死了,你们也就有机会出头了,恨只恨无人能接替我啊!”
前面说过,唐代宽松的政治气氛是唐代诗人狂的温床,而唐代的政治气氛到底有何等宽松?杜牧有一首著名的《过华清宫》,是写唐玄宗为了满足杨贵妃的口腹之欲,派人从遥远的岭南专门送荔枝到长安的事情。需要注意的一件事是:杜牧写的乃是前代先皇的过错,甚至是从先皇的私生活入手对其进行批判的,这样的作品,放在任何朝代,不说掉脑袋,至少也会引起皇家的不满的。
而李商隐的马嵬更是以调侃甚至刻薄的口吻,讽刺了玄宗和杨贵妃:
  马 嵬
  李商隐
  海外徒闻更九州
  他生未卜此生休
  空闻虎旅传宵柝
  无复鸡人报晓筹
  此日六军同驻马
  当时七夕笑牵牛
  如何四纪为天子
不及卢家有莫愁
 而大家更熟悉的白居易的《长恨歌》更是以揭露皇帝隐私为能事,有些描写几乎近于“色情”,如“温泉水滑洗凝脂”“始是新承恩泽时”,连皇帝和女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都说得活灵活现。这样的诗,不但没有被查禁,被销毁,反而成为白居易的代表作。白居易《与元九书》里记载了一个故事,说一个叫高霞寓的官员有一次想买一个歌伎,都讲好价钱了,可是歌伎却不干了,她说:“我不是一般的歌伎,我能背诵白居易学士《长恨歌》的。怎么能卖这么少的钱!”无奈之下,高霞寓只有增加价码才得以如愿。白居易去世的时候,唐宣宗还曾经写诗悼念他说: 
缀玉连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
  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
  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对这首揭露先祖隐私的诗,当朝皇帝不但不以为忤,反而也十分喜爱,唐代的文化政治气氛之宽松可见一斑。有这样的风气,“狂”在唐代诗人中大行其道也就不奇怪了。据日本学者统计:唐代诗人用“狂”字最多者,李白997首诗用27次,杜甫1450首诗中用26次,韩愈387首诗中用25次,白居易2800首诗中用97次。更重要的是,诗人们不但在诗歌中歌咏狂,还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狂,比如贺知章。
 贺知章自号“四明狂客”,关于他狂的事迹的确不少。贺知章嗜酒如命,在他的醉眼里,落花似乎都带上了醉意:“ 落花真好些,一醉一回颠。”杜甫《饮中八仙歌》把他排于首位,说“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贺知章比杜甫大五十三岁,杜甫居然调侃他说醉酒落井,还在井底酣睡,看来,贺知章已经狂到了跟属于自己孙子辈的杜甫不分彼此的境界了。
今人说其贺知章,大多知道他是著名诗人,其实他也是著名书法家,《唐才子传》说他“善草隶”。 有人求字,贺知章首先问:“有多少张纸?”人家回答之后,便兴酣命笔,把纸写完才罢休,“忽有好处,与造化相争,非人工所到也”。(唐.窦蒙《述书赋注》)贺知章和号称“草圣”的张旭是好友,两人经常叫仆僮背酒,出入民间,见到人家好的墙壁,兴之所至,就在墙上挥毫题字。张旭外号“张颠”,跟“狂客”倒是配成一对,这种把戏,已经跟顽童有些类似了。一次贺知章见一家花园景致甚好,便大大咧咧走入观赏,主人询问时,他以诗相答:
 题袁氏别业(一作偶游主人园)
  主人不相识,偶坐为林泉。
  莫谩愁沽酒,囊中自有钱。
  他告诉主人:我们的确素不相识,我到贵府来只为欣赏美景。别担心没钱招待我,我兜里有钱,请你一起喝!再吝啬的主人,在这一番与孩童无异的天真面前,恐怕都会莞尔。
天宝三年,八十六岁的贺知章得了一场病,在梦里,他到了天帝的居所。醒来之后,他上表玄宗,请求辞官回乡当道士。唐玄宗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为他修建了一所道观,起名“千秋观”。贺知章离开京城的时候,皇帝命令百官在城外设帐为他送行,并赋诗为他饯行。
  可是,这个前朝廷大员回到家乡的时候,似乎并没有跟别的官员一样,衣锦荣归,声势赫奕:
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也许只有贺知章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句子吧?回乡之后,他不是摆出一副前朝廷大员的样子,前呼后拥鸣锣开道,而是逗弄村中小孩,面对这须发苍苍的老爷爷,儿童们更不怕生,居然笑嘻嘻地问他自何而来,八十六岁老人的心,和垂髫孩童的心一样澄澈,一样纯真,一样美丽。这难道不是一种“狂”吗?
 而贺知章的狂,更体现在他与李白的交往上。
  天宝元年,三十多岁的李白前来谒见当时已经名重海内的贺知章。他先给贺知章看了自己的诗作《乌栖曲》,贺知章不绝口的赞赏:“这首诗真可以泣鬼神了!”前辈的赞赏让年轻诗人惴惴的心放下一大半,于是再拿出自己的《蜀道难》给贺知章看,贺知章还没看完,就称赏者数四,竟把李白称为“谪仙人”,于是,李白,盛唐最伟大的诗人,以诗仙之名,登上中国的诗歌舞台。前面说过,,李白去拜访当时闻名的北海太守李邕时,李邕认为他年轻气盛,给了他冷遇,
于是他只好写了一首《上李邕》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还曾经拜谒韩朝宗,期望得到引荐,但是,他的近乎屈辱的自荐信《上韩荆州书》递上去之后,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韩愈曾长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究其原因,无非是伯乐需要的不仅是超人的锐利的眼光,更需要的是坦荡的胸怀和爱才的赤诚。这种胸怀和赤诚超越了文人相轻的藩篱,也超越了怕自己被挤出历史舞台的恐惧,没有前辈的架子,没有“专家”的权威。如果说这就是“狂”的话,我们的历史上这样的狂也许是太少了。
从那以后,贺知章和李白就成了忘年交,经常一起喝酒。据说有一次,出来之后贺知章才发现,居然没带钱,于是他毫不犹豫解下腰间系的金龟交给店主换酒喝。唐代的金龟是三品以上高官才能佩戴的饰物,贺知章用来换酒,可谓狂到极点了。而后来李白《将进酒》中的名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也许就是受到贺知章金龟换酒的启发吧。
  多年后,李白回忆起这段故事:
  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
  此时,贺知章已经去世了,李白回想老友,潸然泪下。
  除了李白杜甫贺知章之外,中唐的韩愈也是一个著名的狂人。
 在当时,人们都以从师学习为耻,为了扭转这种风气,韩愈不仅“抗颜为师”,还专门写了一篇《师说》阐明自己的观点。中国人很忌讳“好为人师”的,可是韩愈不怕别人说自己狂妄,竟敢旗帜鲜明地号召从师学习,不能不说是很狂的。
  元和十四年(819年),宪宗听说凤翔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塔内有佛祖释迦牟尼指骨舍利一节,每三十年和尚就将舍利请出供养,并说能致“岁丰人泰”。这年正月,宪宗派太监杜英奇等三十人到法门寺,将佛骨迎到宫内供养。在崇佛风气的影响下,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庶人小民,纷纷施舍财物,以表虔诚,没有财物的,甚至自残身体以示礼敬。“王公士民瞻奉舍施,惟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唐语林》)
 在这举国一片念佛声中,韩愈站出来了,在皇帝崇佛,举国痴醉的气氛中,韩愈应该不会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但是,他还是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尖刻地说:“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行,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甚至说佛骨是“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应该“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这些话在崇信佛教的皇帝看来,何止是大逆不道!而韩愈更让皇帝恼怒的是,他奏章里居然说从东汉明帝以来,好佛的皇帝大多是短命的,好容易有一个在位比较长的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可是死得也太难看――被叛将候景饿死在台城。于是得出结论:“佛不足信,亦可知矣。”(《旧唐书》卷一百六十《韩愈传》)
宪宗看到奏疏之后大怒,把韩愈的奏疏拿给大臣们看,并要治韩愈死罪。宰相裴度、崔群说情,宪宗说:“韩愈说我崇佛太过,我还可以容忍,但是他说东汉之后信佛的皇帝大多短命,怎能如此狂妄?”坚持要处死韩愈,最后,还是在朝廷大臣们的劝谏下,免除了死罪,将韩愈贬到潮州当刺史。
  在前往贬所,路过蓝关的时候,韩愈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朝阳路八千。
  本为圣朝除弊政,敢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敢于不顾死活,跟皇帝作对的人,不是狂还是什么呢?
 唐代诗人中狂人比比皆是。著名的还有柳宗元和刘禹锡。
  这两个人都是因为参加了永贞革新而被贬,在人生和仕途上都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可是柳宗元被贬之后并不是摇尾乞怜,比如他最有名的《江雪》一诗中写道: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这首诗体现的不仅是孤独,还有一种彻骨的高傲。这种高傲不是每个文人都有的,特别对那些遭受贬谪的文人来说就更稀少了。我们多见的是战战兢兢和谨小慎微,而柳宗元却是独自垂钓寒江,万物不与,这样的狂,有几个人能有呢
柳宗元的好友刘禹锡也是因参加永贞革新而被贬逐。元和十年(815),他回到京城。以待罪之身等待朝廷发落,照理说应该诸事小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可是刘禹锡却并不是这样,当有人劝他此时应该去拜访宰相武元衡,请求权贵恩典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但如此,他在跟朋友们一起去游览京城的玄都观赏桃花时,竟写下了一首让权臣十分不快的《戏赠看花诸君子》:
  紫陌红尘拂面来,
  无人不道看花回。
  玄都观里桃千树,
  尽是刘郎去后栽。
 这首诗的讽刺意味实在太明显了:玄都观里的桃树,其实是暗指当时的权臣,而这些权臣们,很多都是在永贞革新里靠着检举、揭发、告密、迫害起家的,当“刘郎去后”,这些大臣们就欣欣然登上了帝国的高位。这种讽刺即使是学养不高的士人也能清楚地看出来,更何况个个学识渊博的大唐帝国的大臣们呢?难道刘禹锡不知道此时的自己,态度决定一切?难道他不知道,权贵们此时召他们回京,无非是希望看到他们在自己脚下摇尾乞怜,在剥夺了他们的地位之后再剥夺掉他们的尊严,使他们真正成为体制的顺民,成为权贵的棋子?
 这一切,也许饱学的刘禹锡都知道,但是,天性中的狂使他无法放弃讥讽这一武器,这对受难者来说最后的武器。
  结局是大家都料到的,刘禹锡的诗引起了权贵的一片哗然,更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深深的嫉恨,于是,满怀希望回京的罪臣们再次被贬,柳宗元被贬为柳州刺史,刘禹锡被贬为播州刺史,在柳宗元的一再请求和宰相裴度的争取下,刘禹锡被改贬连州刺史。
刘柳参加的永贞革新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限制宦官专权,虽然改革是短命的,但是后来唐代历史的发展令人惊异地证明了他们眼光的远大。革新失败之后,唐宪宗借助宦官势力上台,后者权力更加膨胀,就在刘禹锡再次被贬五年之后,820年,唐宪宗在宫中暴死。对外宣称是服食金丹中毒死亡,但是史家多认为唐宪宗是被宦官陈弘志毒死的。于是,在再次被贬十余年后,刘禹锡终于又回到了朝思暮想的京城。大和元年(827),刘禹锡回到洛阳,次年回朝任主客郎中。有了前一次祸从口出的教训,照理说刘禹锡应该变得更加谨慎小心了,不管怎样说,毕竟他此时已经不是年少气盛的青年,而是55岁的老人了。可是,回到京城的刘禹锡似乎并没有汲取年轻时候的教训,他又一次来到了十多年前游览过的玄都观,观里的桃树不知在什么时候已被砍伐干净,庭中只剩下满庭的青菜和庄稼,刘禹锡,这个55岁的倔强老人,又拿起了笔,写下了一首《再游玄都观》:
百亩园中半是苔,
  桃花净尽菜花开。
  种桃道士归何处?
  前度刘郎又再来!
  诗人似乎还怕别人读不懂自己诗中的讥讽之意,还专门在诗序中写道:我最初一次被贬谪,一贬就是十年,回到京城的时候,看到玄都观桃花美丽如霞。十四年之后,我又来了,桃树一棵都没有了,只剩下燕麦青菜之类在春风中摇晃了。于是我写下这首诗,等待以后再来游玩。“始谪十年,还辇下,道士种桃,其盛若霞。又十四年来,无复一存,惟兔葵燕麦动摇春风耳,因题兹二十八字,以俟后游。”
《唐才子传》说这首诗写出之后,“权近闻者,益薄其行”,《旧唐书》也说“人嘉其才而薄其行”,甚至后人也有评价说刘禹锡刻薄不厚道。但是,如果“行”就是遭遇打击之后摇尾乞怜俯首求饶,刘禹锡无疑是“无行”的。两首桃花诗,没有隐晦的暗示,没有自怨自艾的香草美人,一句“前度刘郎又再来”简直是赤裸裸的挑战,毫无掩饰的宣言,这无疑是在向权贵们宣告:你们可以夺去我的地位,可以夺去我的金钱,甚至夺去我的生命,但是你无法夺去我的尊严!无法夺去我的骄傲!如果这就叫“无行”的话,只能说,中国文人象刘禹锡这样“无行”的实在太少了,我们常见的是“皇恩浩荡,天王圣明”,常见的是被满门抄斩之后还叩谢天恩,常见的是一有风吹草动就赶快认罪,甚至以告密卖友作为赎罪的砝码,即使没有这些,也要在被贬之后极力渲染自己的悲惨与可怜,以换取一点廉价的同情。
 刘禹锡被贬之后,不是没有痛苦,也不是没有悲凉,但是他天性中的桀骜不驯还是驱使他举起诗歌的长矛向那个不可一世的风车进攻,即使被碰得头破血流也绝不退缩。在这场战斗中,已经无所谓胜负,因为诗人展示的是作为一个有骨气有胆气的文人深埋于内心和灵魂中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作为人的不可磨灭的尊严。于是,我似乎明白,刘禹锡为什么被白居易称为“诗豪”了,其实,刘禹锡不仅是诗中之豪,更是文人之豪,人中之豪!
 所以,无怪于当秋天已经成为中国文人固定的抒发伤感悲凉情怀的对象的时候,刘禹锡怎么能写出那首让人惊叹不已的《秋词》了: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狂”的本质
  
  “狂”是一种文化现象,对这种现象的了解和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了解历史背景下的人。据我看来,“狂”的本质有三:
  1,对权力社会的价值重估
  2,知识分子自我人格意识的苏醒
  3,知识分子对自由的永恒追求
  对权力社会的价值重估,其实就是挣脱权力社会下以权力大小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价值观。文人们希望能够凭自己的才华取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不必仰权贵之鼻息。
  自我人格意识的苏醒其实与第一条是相联系的。唯有具有了独立人格,才不敢于当权贵的帮闲,而希望能拥有自己独立的地位。
 知识是没有止境的,对知识的追求更是没有止境的,从这个角度上说,知识的目的就在于自由,而权力的目的在限制。因此,知识分子与权力的对立就是必然的事情。而知识分子对自由的追求一旦危及了权力大厦的稳定,必然会被称之为“狂”。
  我不知道在国外有没有“狂”这个词,但是这个词在中文中的普遍使用,其实表现了知识与权力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个要自由要个性,一个要限制要压抑。也不能简单地说孰是孰非,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只要这种矛盾一日没有消除,“狂”这个词就一日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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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可可 于 2015-10-13 17:20 编辑

       唐诗的江山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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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诗的江山 六
 风雪 流浪 归宿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①
   刘长卿  
  日暮苍山远,②
    天寒白屋贫。③ 
  柴门闻犬吠,
    风雪夜归人。

  注释:
①芙蓉山:地名。 
②苍山:青山。 
③白屋:贫家的住所。房顶用白茅覆盖,或木材不加油漆叫白屋。

  在名家如群星璀灿的唐代,刘长卿(709?-790?)固然算不得一流的诗人,但是在大历诗人中,他已算佼佼者了。《唐才子传》说刘长卿的诗“诗调雅畅,甚能炼饰。其自赋,伤而不怨,足以发挥风雅。”权德舆也称他为“五言长城”。刘长卿对自己的诗才也颇为自负,每次写诗落款都不写姓,只书“长卿”二字,认为天下无人不识我。

  与众多的诗人一样,刘长卿也是在仕途上颇不得意的。刘长卿字文房,宣城人。少年时读书于嵩阳。天宝中进士及第,肃宗至德元年任监察御史。后以检校祠部员外郎身份出任转运使判官。被转运使吴仲孺诬告贪赃,投入了姑苏监狱。后来被贬为南巴尉,之后改睦州司马。德宗朝,刘长卿任随州刺史,叛军李希烈攻随州,刘长卿弃城出走。史书说他“性刚,多忤权门”,因此两度被贬。“人悉冤之”。

  公元775年,诗人第二次被贬,退居碧涧山庄家中。百无聊赖的诗人,此时只有放浪于山水之中,用蝉噪鸟鸣,清泉山石来为自己疗伤。一个风雪之夜,诗人投宿于芙蓉山一家人家。当他到的时候,似乎主人还没回来,安顿好之后,诗人站在屋前,凝望群山。

此时,暮色渐起,山远路长,诗人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了,很累,他现在需要的,不是楼台亭榭,不是高堂歌舞,甚至不需要美酒琼浆,只需要一个落脚的地点,哪怕这个地点是如此简陋,近乎寒碜――漫天飘雪之下,辽远群山之中,这座孤零零的白屋。尽管如此,诗人大概心里还是落寞的,不然,他何以久久地站在屋前,环视着这如自己人生一样悲凉图景呢?
也许,他还想从这永恒的自然中寻找到心灵的慰藉,可是,“人与自然的冲突最大表现就是自然对人的沉默和不屑一顾”。(刘士林《中国诗学精神》)于是,面对寂静的群山和满山的飘雪,诗人有些尴尬,因为他察觉到自己的落寞过于渺小过于矫情,无法与过于博大过于久远的自然构成平等的对话平台。于是,还是回屋,睡吧。
  也许,就在睡梦中,犬吠声和柴门打开的“吱呀”声惊醒了诗人:是主人回来了吗?裹挟着满身的雪花,带着一身的寒气,呵斥着没认出主人的看家狗,叫着家人端上烫热的酒,询问今天投宿的客人是什么样。于是,简陋的屋里顿时有了生气,有了温馨,这生气与温馨由于苍山和风雪的衬托更显得可爱与珍贵。
诗中没有说诗人听到这些声音之后如何反应,是猛然坐起,出来与主人相见,还是缓步出房间,优雅地询问“能饮一杯无”,但是,这声音给诗人带来的温暖却是可以触摸到的。诗人曾经是一个“魏阙心常在,随君亦向秦”(《送王员外归朝》)的积极入世者,但是现实的残酷和人心的险恶却使他成为浪迹江湖的逐臣。
在贬谪途中,他也曾有过无数的牢骚和抑郁,“三年谪宦此栖迟,万古惟留楚客悲”,(《长沙过贾谊宅》)但是,宦途的失意,在这个帝国实在太常见,太普通了,个人的悲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很快被冲淡,被遗忘,而在自然中,诗人更是无法找到疗伤的良药:自然太大,自然太长,如蜉蝣一般的人生际遇,在这无限的空间和时间面前实在渺小得可怜,渺小得滑稽。
  于是,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寒夜,随着突然响起的犬吠,随着那“吱呀”的柴门声,诗人的心从悲凉和沉郁的海底浮上了水面,在这风雪中流浪的途中,诗人在一个贫寒的屋檐下找到了久违的温暖与期待,找到了疗伤的真正的良药,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它不在经史子集中,也不在自然山水间,只在那一扇稀疏简陋的柴扉内,在那顶没有任何装饰的白屋中,在寒夜中,为归人永远点起的那点烛光下。

由魔而入仙的诗人


  安史之乱不仅是唐代政治社会的分水岭,也是很多唐代人,包括唐代诗人人生的分水岭。战乱前,他们被召集在帝国高高飘扬的旌旗下,痛饮时代和人生的琼浆,用酒神的光辉照亮自己的前路。
战乱之后的很多诗人则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刚从安史之乱战争的恐惧中走出来的人,惊魂未定,很自然会采用低调来看待生活,把立身处事的大原则从心上摘下来挂在身上,以便要用时能用上,又不致坠得人心动过缓。这是八世纪末士大夫的普遍心态。”(《唐之韵》)韦应物就是这样的诗人。


  韦应物(737-792),长安人。出身豪门大族,从小颇有纨绔之风。从天宝十载(751)至天宝末,韦应物以三卫郎官职为玄宗近侍,常出入宫闱,扈从游幸。这段时间的韦应物,应该是骄横跋扈,颇有些魔气的。在他晚年回忆这段生活的诗中这样写道:“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蒱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
 诗人毫不隐讳年轻时,仗着皇帝恩宠,多为不法的劣迹:袒护罪犯,操纵赌局,调戏良家妇女,已近乎无恶不作了,由于他是皇帝近侍,即使犯罪,官府也拿他没有办法,(“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


此时的韦应物,根本是没有工夫读书的,“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盛世造就了天才,也造就了许多浮浪子弟,韦应物应该就是这种浮浪子弟中间的一个,如果不是安史之乱,也许,他还会这样一直混帐下去,直到末日。

  安史之乱爆发,玄宗逃到蜀地,韦应物流落失职,玄宗去世之后,他更是明白,自己的幸福生活到头了。“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读书事已晚,把笔学题诗。”此时的诗人,刚好十八岁。十八岁开始折节读书的韦应物在不长的时间里,竟然就以诗名为时人所重,后人评价他说:“独(韦)应物驰骤建安以还,各有风韵,自成一家之体,清深雅丽,虽诗人之盛,亦罕其伦,甚为时论所右。”(《唐才子传》)

  宗白华先生说:“艺术心灵的诞生,在人生忘我的一刹那,即美学上所谓‘静照’。静照的起点在于空诸一切,心无挂碍,和世务暂时绝缘。这时一点觉心,静观万象,万象如在镜中,光明莹洁,而各得其所。”(《美学散步》p25)此时的诗人,猝然遭遇的就是这样的境界吧?春日的涧边,青草苍苍,头顶黄鹂鸣叫,树叶深密,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影。
醉清风
  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年间,韦应物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所有后人经常称他为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从耀武扬威的皇帝侍卫转而成为一方百姓的父母官,韦应物的变化是巨大的,大概是贴近民间疾苦的原因,他早年的暴戾之气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对百姓深深的同情和对自身的警醒。


老来疾病缠身想归隐田园,又想到治下有百姓流亡,自己失职,有愧于朝廷俸禄(“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早期号歌大呼的酒神精神已经失去了踪影,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日神精神开始浮出水面。



  但是,韦应物又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官僚,他把陶渊明作为自己的效仿对象,作诗“效陶体”,作人也要“慕陶”甚至“等陶”,因此,有人认为,唐代诗人中,只有韦应物才是陶渊明的嫡传弟子。因此,韦应物成为中唐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韦应物的山水田园诗,后人评价是景致优美,感受深细,清新自然而饶有生意,他的诗作中最为后人称道的,应该就是这首《滁州西涧》了。
  滁州西涧
  韦应物
  独怜幽草涧边生
  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
  野渡无人舟自横

  宗白华先生说:“艺术心灵的诞生,在人生忘我的一刹那,即美学上所谓‘静照’。静照的起点在于空诸一切,心无挂碍,和世务暂时绝缘。这时一点觉心,静观万象,万象如在镜中,光明莹洁,而各得其所。”(《美学散步》p25)此时的诗人,猝然遭遇的就是这样的境界吧?春日的涧边,青草苍苍,头顶黄鹂鸣叫,树叶深密,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影。

一切似乎都孕育着蓬勃的生机,这婉转的鸟鸣,更为这山水增添了一丝清凉和静谧。诗人静观万象,一切都那样明澈那样清静。诗人徘徊在这涧边幽草之旁,涧顶深树之下,乐而忘归,不觉暮色渐起。此时飒飒风来,潇潇水起,春雨缠绵,春潮涌动,奔放而不狂野,湍急中流动着生机。遥望对岸,渡口无人,孤舟横斜,自然安适,随波容与。



一切似乎都孕育着蓬勃的生机,这婉转的鸟鸣,更为这山水增添了一丝清凉和静谧。诗人静观万象,一切都那样明澈那样清静。诗人徘徊在这涧边幽草之旁,涧顶深树之下,乐而忘归,不觉暮色渐起。此时飒飒风来,潇潇水起,春雨缠绵,春潮涌动,奔放而不狂野,湍急中流动着生机。遥望对岸,渡口无人,孤舟横斜,自然安适,随波容与。


此时的诗人,漫步于山水之间,徜徉于溪涧之旁,诗歌自然空灵,全无烟火气,早年的“魔”气更是毫无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字里行间恬淡安适的飘飘欲仙之气。诗人何以至此?宗白华先生一语为我们道破禅机:“精神的淡泊,是艺术空灵化的基本条件。”(《美学散步》P27)原来,当诗人忘却了世事的烦扰,以空明的觉心容纳万境的时候,万境就染上了人的性灵。灵气往来,物像呈现出了诗人灵魂的生命,于是,美感就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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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3 17: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诗的江山
少女情怀总是诗
鸣 筝
  李端
  鸣筝金粟柱
  素手玉房前①
  欲得周郎顾
  时时误拂弦
  注释:
①金粟柱:柱就是弦乐器上安弦的轴,其上饰以金粟,故名。 玉房:对房间的美称
李端(生卒年不详)字正己,是大历十才子之一,他是诗人李嘉祐的从侄。但是史籍对他却记载甚少。李端的儿子叫李虞仲,曾经作过兵部侍郎和吏部侍郎,官位显赫,《旧唐书》有李虞仲传,李端的传记就附在这前面。在这段传记里说,李端“登进士第,工诗。大历中与韩僣、钱起、卢纶等文咏唱和,驰名都下,号‘大历十才子’”。
在十才子中,李端应该是才思较为敏捷的一个吧。在《旧唐书》里记载了他的一则轶事:
  当时尚父郭子仪的儿子郭暧娶了代宗的女儿升平公主,两夫妇都喜欢诗人,李端钱起等诗人当时都在他们门下。每次宴饮时,公主坐帘中,令众人赋诗,成诗最快者赏百缣。一次李端最先写好,最后一句是“薰香荀令偏怜小,傅粉何郎不解愁。”公主大为叹赏,马上以百缣赏之。
钱起说:“李端确实才思敏捷,但是这篇恐怕是以前写好的作品。我请求以我的姓‘钱’为韵,让他现场再写一首。”李端拿过纸,马上又成一首:“方塘似镜草芊芊,初月如钩未上弦。新开金埒教调马,旧赐铜山许铸钱。杨柳入楼吹玉笛,芙蓉出水妒花钿。今朝都尉如相顾,愿脱长裾逐少年。”驸马郭暧大惊说:“这首更佳!”钱起等人始叹服。
  《唐才子传》说李端不好宦达,居终南山草堂寺,弹琴读《易》,登高望远,神意泊然,颇有些仙风道骨,可是这首《鸣筝》却殊无方外气象,而是一首生活情味很浓,小巧可爱的小诗。整首诗区区二十个字,但却轻捷洒脱,寥寥数语,为我们展示了一副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人物速写图。(傅德岷 卢晋主编《唐诗宋词鉴赏词典》)
中国诗歌往往以连续的镜头推移和转换,为我们展示出一幅随着时间流动的完整的画面。诗歌的第一二句就是一组连续的特写镜头:装饰精美的乐器,轻拂着琴弦的玉手,镜头逐渐推远,我们看到,弹筝的是一位美丽可爱的妙龄少女。
虽然诗歌无法传达出乐音,但是从“金粟柱”“素手”的描写中,我们似乎已经可以感觉到乐音的美妙和动人。而诗最传神的是后两句:“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据《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记载,周瑜任建威中郎将的时候年仅二十四岁,年轻有为,雄姿英发,人皆称之为“周郎”。而且周瑜远非一介武夫,他不仅精于军事,还精通音乐,这样的小伙子当然是年轻姑娘们仰慕的对象。
同时估计周瑜在音乐上也是有些审美洁癖的。据说他听人弹琴,只要听到弹错的地方,就会直接给人指出,当时的人们就传说“曲有误,周郎顾”。据说,小乔当时仰慕周郎,但无由得见,于是在一次周瑜路过自己家门口的时候故意弹琴出错,引得周郎亲自指出,于是竟成就了一段美满因缘。
  清代徐增《而庵说唐诗》对这句的解释是:“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似乎弹筝女子误拂弦是为了卖弄邀宠。这种不懂风情的道学先生的解释让人啼笑皆非:若是卖弄,当尽显才华手段,弹得精美绝伦方合情理,哪里有故意弹错“卖弄”的道理?
其实,这句诗表现的应该是少女的微妙心理:希望遇到自己心中的周郎,但是又碍于女子身份,不可明言。于是时时误拂,希望能够引起心上人的注意。
女孩子的心思是如此急切,即使不能以自己的美丽来打动心上人,那么暂时以自己的“错误”来吸引他,也是值得的。这样寻觅知音的苦心,固然不是书斋里的老先生们所能领会的。少女情怀总是诗,而要参透这诗一般的情愫,没有诗一般纯净的心灵,没有诗一般浪漫的眼睛,怎么可能呢?
至此,《唐诗的江山》全部发完了,后面部分由于版权问题,作者没有公开,所以内容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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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3 17: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诗是唐代的摇滚,摇滚是现代的唐诗
 ――题记

  一 乐器
当琵琶这种外族乐器越过遥远的大漠传入长安的宫阙时,一道刚性的曙光已经在大明宫的琉璃瓦上开始显现。古琴的散淡,埙的含蓄,编钟的庄严,被几根粗粗的钢弦搅得心神不宁。如果在另外一个朝代,琵琶是不可能登上大雅之堂,更不可能取代别的乐器,成为所谓民乐的主流的。但是,来自北方峻岭的李氏家族却似乎从琵琶中听到了久违的风沙和流水的呼唤,听到了阳刚和血性的呐喊。于是,即使是吟唱“空山新雨后”的王维,也操起了这种来自外族的乐器,甚至成为一代名家。
有多少唐诗,是在琵琶时而如小桥流水,时而如铁骑突出的乐声中被吟唱,被高歌的?现在已经无法知道了,也许,所有的唐诗都是在这种比传统中国乐器更“粗糙”更“激烈”的乐器中,经过将相、诗人、歌女、老人、儿童的口,一代代被流传下来的吧。
吉他从意大利的窗下被情人们创造出来之后,似乎一直就是一种适合浅酌低唱的乐器,不管是泰勒加还是帕格尼尼,他们作的吉他曲大多都是属于黑夜,属于情人,属于幽暗的灯光的。而电吉他和效果器的发明,无疑是吉他历史上,乃至于音乐历史上一次最伟大的革命。电流赋予了原本已经灵气十足的吉他以激情,以疯狂,以血性。而电吉他传入中国,其意义也不亚于一千多年前琵琶传入大唐。因为,他们都象一道闪电,撕裂了久已颓废沉寂的天空,给音乐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更给音乐的姊妹――诗歌输入了新鲜的血液。同唐代一样,萎靡的阴霾不会永远占据天空,一个注定的辉煌即将到来。
二 境界  
  江畔何人初见月? 告诉我我们从哪里来,
  江月何年初照人? 我们是谁我们做什么
 人生代代无穷已, 告诉我为什么忙忙碌碌
江月年年只相似。 却不知道走到哪里去
 不知江月待何人, 看苍天蓝蓝唯你独自占有
 但见长江送流水。 告诉我是不是真有上帝?
   ――张若虚《春江花月夜》 ——唐朝乐队《太阳》
任何东西都可以沦为玩物,音乐如是,诗歌亦如是。当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裹胁着初唐的激昂和思索破空而至的时候,南朝的猥琐和无聊被这高悬的月光淘尽,江水东流,月亮终于摆脱了充当嫖客路灯的尴尬角色,而成为诗人思索的伙伴。
冯友兰先生说,人生的境界分为三个层次,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能称为境界者,已经不再凡俗。但是,南朝的诗歌是谈不上任何境界的。用闻一多先生的话来说,那时候的诗歌,人人眼角里是淫荡,人人心中怀着鬼胎。连距离道德境界都差得很远。可是,张若虚用宫体诗的体裁,写出了对人生、对自然、对宇宙、对瞬间和永恒的思索,诗人终于不再是皇城里的帮闲,而成了哲人,诗歌也走出了勾栏瓦肆,走入了天地之间,被赋予了神性的光彩。
一千多年后,四个身高一米八几的汉子用吉他和新疆手鼓在烈日下击出了质问生命和永恒的呼喊,在一片歌功颂德的主旋律覆盖下,在无病呻吟的流行大潮下,这种声音是微弱的,也许,他们也只有用失真效果器来给自己的每个字都重重地加上一个惊叹号。多年之后,我脑海里经常浮现出《太阳》的MTV,张炬们挎着吉他,行走在戈壁荒漠中的景象。那片荒漠,是王维写出大漠孤烟的地方,是王翰醉卧沙场的地方,而绝不是浮华的都市,不是港台的娘娘腔,不是故作正经的颂歌。
于是,千年前的血脉开始流动在飞舞的乱发下,千年前琵琶四根弦上奏响过的旋律开始在吉他的六根弦上复活。更重要的是,一种脱离了凡俗和低下的思索开始在摇滚中重现,不管身边有多少龌龊和卑微,不管生命中有多少苍凉和屈辱,但是,诗人和歌者的灵魂早已飞向天际,翱翔在属于天地的那一片朗朗的天空。
三 思索
 旧时王谢堂前燕, 万岁,杀尽叛贼!
飞入寻常百姓家。 万岁,抢夺皇位!
  万岁,选好王妃!
  ――杜牧《乌衣巷》 万岁,建好坟堆!


    ――超载乐队《祖先的阴影》
 贫血的时代必然诞生苍白的艺术,闻一多说,堕落是没有止境的,弱智其实也是这样。当把艺术完全简化成男欢女爱之后,紧接着的必然是无聊的顾影自怜和无病呻吟。只有最深刻和最勇敢的人,才有资格充当时代的报丧者,为盛世敲响丧钟,在巴比伦国王盛宴的大厅,用神秘之手写下灭亡的预言。
 杜牧在盛世的欢呼中,独自走入了已经荒芜破败的乌衣巷,六朝曾经的繁华已经被湮没在断垣残壁之下,他知道,一切都不会是永恒,一切都会消亡。当人们还沉浸在歌舞升平万姓胪欢之中时,诗人却不合时宜地预言:这一切不过是垂死前的回光返照罢了,物是人非的梦总是在不断地上演,但是却没人想到,也会在自己身上重演。其实,没有人可以被豁免,除了思想者,因为唯有思索,才能超越时代,抵达永恒。
 超载乐队不无讽刺地为《祖先的阴影》加了一个副标题:献给历史上的农民起义者。可是,这四句话,似乎根本不是恭恭敬敬的呈献,而是痛苦思索之后冷眼的余光。所谓的起义,所谓的抗争,其实不过是权势的重新洗牌,推倒旧皇帝之后,坐在宝座上的往往是更凶残更暴虐的新皇帝。一切不过是一个轮回,除了姓氏之外,没有任何改变。
 思索者往往是痛苦的,但是又是幸福的,他们就是如鲁迅说的“哀痛者和幸福者”。但是,思索也是人世间最后的一盏孤灯,用最微弱的光照彻最深沉的黑暗,照亮受难者的瞳仁。
四 孤独
  前不见古人, 孤独的人,他们想象鲜花一样美丽,
  后不见来者, 一朵骄傲的心风中飞舞跌落人们脚下。
  念天地之悠悠, 可耻的人,他们反对生命反对无聊,
  独怆然而涕下! 为了美丽在风中在人们眼里变得枯萎
 ――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张楚《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孤独不是一种感受,而是一种境界,上天选择你成为鹰隼的时候,就附赠了一份必须的礼物,这就是孤独。庄子说,北方有鱼,其名为鲲,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很大,它的双翼展开,不知有几千里,鹏喜欢高飞,水击三千里,抟扶摇直上九万里。这样的鸟,注定是孤独的,而孤独的,就是可耻的。因为,在蓬蒿间连滚带爬地飞翔的麻雀鹌鹑们有很多理由可以嘲笑他们,,在他们狭窄的眼界中,根本没有负苍天、决云气的投影,他们的脑容量太有限,那一棵枣树和榆树之间的距离,就是世界的全部,枣树和榆树,就是世界的边界,而不管是肉体还是思想,都不能越过边界。
 陈子昂越过边界了,在边界之外,他终于发现了囿于有限的可笑,更发现了自己的孤独。他知道这种孤独已经无法摆脱,更不能摆脱,如果他想更靠近天地,靠近这孤独的源头,靠近这最大的孤独,他就应该珍惜这最高远的境界。于是,他选择了哭泣,他说是由于怆然,但是我想,他心中也许还有激动,因为他终于发现,孤独的沉思是与天地交流的唯一的语言,也是安慰自己心灵的最好的良药。
而张楚选择的是嘲讽。当众人都把卿卿我我当成生命的时候,他愿意作唯一的一个反对者,哪怕反对的是生命,反对的是美丽。或者说,别人认为的生命和美丽。充当叛逆和抚哭叛徒的吊客是有风险的,因此,这种人也是很少的。背离众人者,必被众人背弃,这与孰是孰非已经没有多大关系,悲哀的是,众人又往往是凡俗的代称。于是,遗世独立的代价,就是孤独。
 五 嘲笑
  紫陌红尘拂面来,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无人不道看花回。 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玄都观里桃千树, 不必过分多说,你自己清楚,
  尽是刘郎去后栽。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刘禹锡《玄都观桃花》 终究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黑豹乐队《无地自容》
  嘲笑是一种价格昂贵的奢侈品,卑微者不配拥有,他们只会跟在权贵后面陪笑,时时刻刻期望着能分得一些残羹冷炙;胆小者无法拥有,他们生怕自己无意中的词句变成梧桐叶,砸到自己头上,把自己砸得再也爬不起来;刻薄者不能拥有,他们有的,只是阴毒的诅咒和咬牙切齿的谩骂。嘲笑者嘲笑的时候,首先就冒着自嘲的危险,因为,嘲笑是一把双刃剑,砍中别人的时候,往往也会伤及自身。
刘禹锡绝对是唐代最倔强的诗人,他和柳宗元一起,因为参加永贞革新而被贬,他自己写诗说:“巴山蜀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被贬后不久,他的母亲去世了。好友柳宗元也因承受不了凄苦的生活,死在了贬所。可是,当他回到长安的时候,却写了这首《玄都观桃花》,以花喻人,大大地幽了朝廷当政的衮衮诸公一默:玄都观里的桃花,都是我走之后栽的吧?正如现在朝堂上的大臣们,哪一个不是踩着我和柳宗元的尸骨爬上来的呢?
刘禹锡在写下这首诗的时候,大概就已经预料到了结果,虽然嘲笑或者说恶搞是草根阶层剩下的唯一的武器,但是,专权者需要的是他全方位的驯服,腹诽尚不能容,何况这样猖狂的攻击?于是,他再被贬到连州,十四年后,等他终于回到朝廷时,已经是五十七岁的老人了。可是,岁月的折磨竟然没有磨去他嘲讽的锋芒,于是又再写了一首《再游玄都观》:
  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
 生命不止,嘲讽不息!
  黑豹的嘲讽,却是揭出了滚滚红尘中,西装革履下一直讳莫如深的秘密:欲望的列车一直没有停息地呼啸而过。每个人都在躲躲闪闪,但是每个人都心照不宣。皇帝真的光着屁股,但是只有不懂事的小孩才会揭开这个人人尽知的秘密,不是因为孩子更智慧,只是因为孩子太天真。摇滚就是天真。他们以为发现了世界最大的奥妙,于是急急忙忙把它写进自己的诗和歌,但是当别人听到的时候,只是报以嗤笑:我早就知道了,只是不说而已。
嘲弄别人是危险的,嘲弄别人,连同自己也一起嘲笑,更是愚蠢的,因为人人都需要那一副假面,需要那张画皮,来掩盖自己早已虚弱不堪的肉体和灵魂。
 六 愤怒
  朱门酒肉臭, 不请求上苍公正仁慈,
  路有冻死骨! 只求保佑活着的人别的就不必再问
  不保佑太阳按时升起地上有没有什么战争
  保佑工人还有农民
  ――杜甫《自京咏怀五百字》 小资产阶级姑娘和民警
  升官的升官离婚的离婚无所事事的人!
 有多少爱,就会有多少恨;有多少不平,就会有多少愤怒。当杜甫在大雪纷飞之时回到久别的家里,等待他的却是小儿子被活活饿死的噩耗时,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是在想路过骊山宫殿时从朱漆大门里飘出来的音乐吗?那大概就是有名的《霓裳羽衣曲》吧?但是小民是无缘听见的,他们关心的,只是今天能不能填饱肚子,好歹晚上不会再做到挨饿的梦。但是,就是这最低级的要求也无法得到满足。
小民是低贱的,他们只配在泥地里摸索着找食吃,只配充当权贵们的牛马,供他们驱使骑乘。鲁迅说,中国只有两样时代,暂时作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作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小民的骨骸化为飞灰,大风吹起,飞灰弥满天地,于是,天地间就充满了哀号和悲凉,而这哀号和悲凉的背后,就是深深的愤怒。
 愤怒是无处不在的,相比于权位者的骄奢淫逸,小民的蝇营狗苟也激起摇滚的愤怒。张楚说:“我不想再像个农民那样善良,只是麦子还在对着太阳愤怒生长。”于是他决定穿上自己最美丽的衣裳,来到街上,和大伙去乘凉。于是,他被凌辱的姐姐就成为大伙闲谈的话题,人民,最感兴趣的,就是这样的话题。吃饱了饭没事干,在钟鼓楼下面看哪个姑娘最漂亮,和街坊交换各家的隐私。对人民来说,吃饭就是意味着粮食通过消化道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排泄,而大多数时候,排泄是用嘴的。
七 爱情
  此情可待成追忆 慢慢地有你来到我身旁
  只是当时已惘然 带着一盏油灯闪着光
  长久的期待今天如愿以偿
   ――李商隐《锦瑟》 我愿意陪着你无论去何方
  ――黑豹《留下油灯光》
当爱情沦落成“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的时候,不知道这是爱情的悲哀还是老鼠的悲哀。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必须要用猥琐无聊的意象来表达的时候,这种感情就已经从神坛上跌落下来了。充满智慧的暗示和情感的期待的恋爱方式大概只能属于一个过于古典的时代,尾生抱柱式的守候早已被讥讽为迂腐和荒诞。在蜡烛的光下,李商隐愿意与美人在脉脉中目成,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意境属于皎洁的月光,属于月下的桂花,还有花丛中氤氲的香雾。
 从苍苍的蒹葭里走出的爱情,带着清晨的露水,滋润着古典的心灵,这心灵在迢迢的银河里被幻想,被期待,那是一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守候,也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执著。
李商隐的烛光,幽幽地点亮了发黄的书页,一代代薪火相传,点燃了黑豹的那盏油灯。那是一种含蓄的爱,也是一种决然的爱。“慢慢地有你,来到我身旁,轻轻地问我,为什么忧伤?我已然不知道,该怎样开口,你就用双眼,盯着我的脸庞……”这种含蓄和内敛似乎已经跟不上时代快速的节奏,在经济社会,除非为了赚钱,把时间花费在任何事情上都是浪费。所以,我们需要更快速的告白来适应我们的时代,需要更简单的语言来配合我们的智商,也需要更丑陋的意象来配合我们的生活。
八 梦回唐朝
  菊花古剑和酒
  被咖啡泡入喧嚣的沉默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月亮
  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风吹不散长恨

  花染不透香愁
  雪映不出山和
月圆不了古梦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
今宵梦醒无酒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
  梦里回到唐朝!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男耕女织丝路繁忙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纸香墨飞辞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今宵杯中映不出明月
  霓虹闪烁歌舞升平
  只为那五音不全的故事
  木然唱和没人失落什么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
  今宵梦醒无酒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
梦里回到唐朝!
  ――唐朝乐队《梦回唐朝》
 唐诗的出现,改变了南朝萎靡的诗风和文风,用刚健和力量铸就了一个时代的最强音,用诗歌的语言描画了一个在中国历史上最为伟大和强盛的朝代,并为后世留下了最可宝贵的灿烂文化。
 摇滚从一出现,就在主旋律的颂歌声和流行歌曲的呻吟声中被湮没。在循规蹈矩的社会,特立独行是危险的;在专制强权的社会,倔强是危险的;在实行愚民统治的社会,思考是危险的;在尊尊卑卑的社会,叛逆是危险的;在老成世故的社会,天真是危险的;在神经衰弱的社会,呐喊是危险的。于是,摇滚走了一条与唐诗恰好相反的路:唐诗变卑微为豪壮,将恶俗为高雅,变猥琐为雄杰;而摇滚在经历了几年的喧嚣之后,几乎已经绝迹了。我们从音乐的唐朝走到了南朝,走到了以恶俗和肉麻为主流的时代,在音乐的荒漠中煞有介事地培植着一盆盆塑料花,或者干脆培植一堆堆垃圾,并郑重其事地告诉自己还告诉别人,这将是我们留给后世的不世之作。
 摇滚、朋克在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得以提升之前,不可能再回到音乐的视野中,一个崇尚《玉树后庭花》的时代,是不可能欣赏《将进酒》的,因为后者太粗糙,太猛烈,太强劲,完全不适合歌伎和娈童们演唱,自己唱?太累,太苦。于是,《梦回唐朝》成为谶语,从一诞生就宣告了摇滚的末日已经到来。因为,真正伟大的艺术,是真正伟大的时代创造出来的,没有后者,一切都是梦,一个关于唐朝的梦。
 中唐的四条河流


  宗白华先生曾说:“文艺站在道德和哲学旁边能并立而无愧。它的根基却深深植在时代的技术阶段和社会政治的意识上面,它要有土腥气,要有时代的血肉,纵然它的头须伸进精神的光明的高超的天空,指示着生命的真谛,宇宙的奥境。”(《美学散步P24》)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政治意义上的盛唐随着安史之乱的钲鼓戛然而止,唐代开始走入中唐的漫漫长路时,唐诗也从内容和风格上为之一变了。安史之乱象一记重拳,将唐人从风驰电掣的骏马上打下,重重摔在八世纪下半叶的泥泞和衰草间。饱受战乱之苦的帝国从此又患上了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和朋党之争三大顽症,如一个青春已逝,但末日尚未到来的老人,正不可避免地走向最后的衰亡。
但是,诗人没有闭上自己明亮的眼睛,虽然眼前已经有了太多的哀号和惨状,他们更没有停止自己的歌唱,虽然,此时的曲调已经由初唐的雄心万丈、盛唐的豪迈高蹈,转入了深深的忧虑和悲哀。诗歌未朽,诗人不朽。“公元八世纪下半时,即大历、贞元年间的这批诗人,都是在盛唐时期度过青少年的。正当他们乐观自信,洋溢着豪迈的气概走向生活时,却突然之间天崩地裂,日月无光。时代绷出一脸的严峻,从社会的各个缝隙里再也找不到迎接他们的微笑了。于是他们不得不背负着沉重的失落感,在冷漠的人情世态中,无可奈何地去寻求自己无从把握的归宿。”(《唐之韵》)
于是,一群号称“大历诗人”的歌者登上了历史舞台。大历是唐代宗李豫的年号,这一时期有所谓的“大历十才子”之说。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同属中唐的姚合。他在《极玄集》里把当时在台阁相互交往、唱和的十个诗人:李端、卢纶、吉中孚、韩翃 、钱起、司空曙、苗发、崔峒、耿湋和夏侯审称为大历十才子。这一说法后人有些异议,而大历诗人实在不限于此,还有刘长卿、李嘉祐、戴叔伦、韦应物等人也应入大历诗人之列,加在一起,有十多个人。这些诗人,以王朝中兴为己任,但却只手难挽残局,更不能忘却人生的痛苦,因此他们往往以状景委婉地表现凄凉的人生。
紧随着大历诗人的河流之后,后来成为唐宋散文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和孟郊一起,率领着韩孟诗派,高举着奇崛的旗帜,从中唐的荒野奔流而来。跟在他们后面的,是贾岛、卢仝、李贺等苦吟诗人,他们想挥起诗歌的利剑,砍断中唐萎靡的荆棘,开出一条通往雄奇豪壮的诗歌圣殿的金光大道。
于是,两个曾同年中举,又是生活上的密友的诗人,携手登上了中唐的舞台。元稹和白居易在唐宪宗李纯年间经常互相写诗,彼此相戒、相勉、相慰和相娱,时人仿效,竟成一时之风气,于是成为了一个新的诗歌流派,被人称为“元和体”。而另一方面,白居易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倡导新乐府运动,于是,宣城为了给太守织红线毯而忍饥挨饿的织女穿过发黄的卷轴向我们走来,衣单却“心忧炭贱愿天寒”的卖炭翁赶着牛车向我们走来,继诗圣杜甫之后,中国文人悲天悯人、关怀世事的品格又一次被发挥到极致,于是,元白诗风的河流滚滚奔流,千载之下,余音犹震人耳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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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0: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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